索引号
MB1A08302/2023-20311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名称
关于天门市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管控要求的公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关于天门市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管控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1:03 来源: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计划》(环办监测函〔2023〕173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23〕21号)有关要求,不断加强我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持续防范人为干扰监测等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监测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现将我市境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周边管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1、严禁实施或参与干扰环境空气自动采样设施、破坏自动监测系统的行为。

2、严禁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行为。

3、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站房及采样区域20米范围内。

4、严禁破坏、损毁监测站房设备、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监控仪器仪表及其他辅助设施行为。

5、严禁人为强制断电、断网。

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

1、严禁实施或参与干扰采水设施和自动监测设施、破坏自动监测系统的行为。

2、严禁在站点的采水口周围范围内,采取设置人工喷泉、曝气等增氧措施或投放生物、化学药剂等措施,强行改变水体理化性质,导致采集水样异常的行为。

3、严禁非运维人员违规进入站房及采样区域。

4、严禁破坏、损毁监测站房设备、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监控仪器仪表、断面桩及其他辅助设施行为。

5、严禁人为强制断电、断网。

天门市环境空气自动站情况表

序号

站点名称

所在地

站点级别

经度

纬度

1

陆羽大道

竟陵街道

省控

113.166771°

30.663896°

2

钟惺大道

竟陵街道

省控

113.146117°

30.645429°

天门市地表水自动站情况表

序号

站点名称

所在地

站点级别

经度

纬度

1

罗汉闸

多宝镇

国控

112.594713°

30.687229°

2

拖市

拖市镇

国控

112.825264°

30.729801°

3

岳口

岳口镇

国控

113.068153°

30.496567°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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