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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6998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认定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1 10:06

    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精神,拟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社会公示

二、申请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设立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认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提交材料填写《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详情见附件1),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提交认定材料。

(三)资格审核。依据申请条件对各申请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有资格承担退役军人培训任务。

(四)评审认定。结合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情况,按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选认定评分标准》(详情见附件1)逐一打分。

(五)网上公示。根据打分结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申请单位确定为天门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

(六)签订协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被确定的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协议期限为2年。

四、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23320-4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地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科钟惺大道18号4号楼206室

申报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申报资料

联系人:刘社兵    联系电话: 07285220535

                       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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