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4-02-27
来   源
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 键 词
地   址
天门市
电   话
0728-5222683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单位

发布时间:2024-02-27 10:13 来源: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市军休所

负责加强军休干部政治建设,定期组织军休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做好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滞留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集中移交工作;指导组织军休党支部开展活动。

人:曹少军

办公电话:0728-3903110

办公地址:天门市江垸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

二、市光荣院

负责供养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对象。负责定期组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服务工作,确保短期疗养对象疗养期间稳定。负责集中供养和疗养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负责院内基础设施维护、环境保护、安全保卫、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工作。

 责 人:杨柳

办公电话:0728-3901825

办公地址:天门市江垸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

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承担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办理和处置退役军人信访事项;负责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提供就业创业指导、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负责“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等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现、培养和宣传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营造拥军崇军氛围;负责退役军人接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并负责检查考评、星级评定工作。

 责 人:吴梅芳

办公电话:0728-5222683

办公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18号4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


四、市英烈中心

严格按照党和政府关于烈士纪念设施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负责全市革命历史纪念建筑物的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工作;负责烈士骨灰保存、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展览工作;负责革命史料搜集编写工作;负责烈士文物档案建立和文物保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革命烈士纪念活动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责 人:金黎

办公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特1号(革命历史纪念馆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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