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31636
分类
军转安置
发布机构
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27日
名称
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7日

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7 16:48 来源: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推进良好政治生态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和纪律保证。

 三、活动内容

 “宣教月”活动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助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好八项活动:

 (一)大力发动宣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网站和手机 APP、党 员学习 QQ 群、微信工作群和宣传栏等载体,对“宣教月”的主题、活动内容、开展方式进行专题展示,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完成时限:5月中旬)

 (二)开展集中学习。结合“十进十建”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级党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条例》《监察法》。认真总结抗疫精神,讲好抗疫故事,充分利用抗疫先进典型和生动素材,在全系统和退役军人中开展党性教育和学习讨论,助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完成时限:5 月中旬)

 (三)“脱贫攻坚”回看。一是党组成员对驻点村重点扶贫对象遍访,查是否存在因疫情致贫、返贫及帮扶情况;二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帮扶对象专访,重点查疫情对帮扶对象的影响;三 是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看全局帮扶对象是否存在“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不能脱贫、目前收入来源等情况。(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完成时限:5 月下旬)

 (四)宣讲廉政党课。邀请市纪委监委干部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宣讲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各级党组织书记围绕主题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教育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讲规矩守纪律。(责任单位:机关总支、各党支部;完成时限:5月下旬)

 (五)开展学习测试。组织《条例》《监察法》和扶贫政策知识测试,加强对局属单位开展测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完成时限:5 月下旬)

 (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正反两方面典型电教片和警示片,参观襄河襄北地委旧址、彭家垴革命烈士纪念园、看守所等,不断增强党员廉洁意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完成时限:5 月中旬)

 (七)发放廉政家书。向干部职工家庭发放一封廉政家书,签订一份“廉政家庭”承诺书,将一份“廉情”传递给干部职工 家属,常吹“廉洁家风”,把好“廉洁家门”,建好“后方阵地”。(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完成时限:5 月中旬)

 (八)打造廉政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文化走廊,通过深刻的文宇、形象的图片、名家的书画从道德教育、廉政制度、廉洁事迹等方面展示说明,教育党员干部以史为鉴,提高廉洁从政意识。(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完成时限:5月中旬)

 四、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发挥示范作用。

 (二)突出主题。围绕学习宣传《条例》《监察法》这一主线,丰富活动形式,提高活动质量,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纪法、廉洁意识,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

 (三)强化效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完成“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支部在 5月29日前将开展宣教月活动的方案、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及时报送局政工科。



                                           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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