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市,迫切需要制定并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18〕3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7号)精神。
三、总体要求和目标
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文化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5年底,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效益得到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包含六个方面:一是推动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发展;二是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三是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四是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五是扩大文化消费市场;六是优化文化市场环境。
五、扶持政策
(一)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自2022年起,市政府设立500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文化旅游品牌创建、获奖文艺作品、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招商、文化企业进规入库、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创建、固定资产投资入库、文化旅游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奖励。
(二)鼓励创建旅游品牌。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奖励投资主体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奖励投资主体300万元、100万元。对新评定为“荆楚文旅名镇”“荆楚文旅名村”“荆楚文旅名街”“荆楚群艺名品”“荆楚乡间绿道”的,分别奖励投资主体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2万元。对新评定为5A、4A、3A级旅行社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创建全国、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对成功创建并入选全国、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的村,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旅游厕所,经验收达标后,对新评定的AAA、AA、A级旅游厕所,分别给予景区(景点)投资主体(以营业执照为准)10万元、7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我市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完整的文化产业链。引导更多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性、聚集性或对税收贡献特别突出的文化企业入驻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
(四)创新文化企业融资服务。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银企供需对接,搭建文化企业融资平台。探索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形成一定的基金规模,并引进有资质、有管理能力与有经验的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管理基金并运营。
(五)加强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充分挖掘天门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谋划,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力争每年引进1-2个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成长性好的龙头文化企业。
(六)支持文化企业及本土文艺作品发展。大力支持文化企业及本土文艺作品发展壮大。鼓励文化企业“小进规”。支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原创音乐、动漫、游戏产品。
(七)加强文化旅游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高层次文化、旅游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将其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天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人才数据库及引进需求名录,积极探索项目合作等柔性引才方式,引进一批文化、旅游及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实施“天门文化名家”工程,建设文化名家工作室。鼓励大学生回天门就业创业。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
解读部门: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解读人:王志高,0728-536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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