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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0704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2年部门预算
天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1-28 14:5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实施卫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

6、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

7、对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实施监督管理;

8、对乡镇(街道)卫生综合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9、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0、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科室9个,包括:

1、办公室:负责单位行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人事政工,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调查工作。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财务科:依据《会计法》、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单位经济运行正常,国有资产管理规范。

3、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学校卫生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信息报送工作。

4、稽查信息科(案件审查科):依据《卫生稽查工作规范》,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稽查,依据《执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负责市直公立医院,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及乡镇中医院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组织协调及立案查处工作(具体负责涉及公立、民营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与回复),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初审及报批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卷的收集归档工作及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上报;负责全局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及现场执法系统的管理与技术指导。

5、医疗机构监督科(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对合法(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的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指导与培训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评审工作;负责有证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监测;负责医疗机构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协调、报送工作。

6、职业卫生监督科(放射卫生科):依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负责全市范围内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及放射诊疗的监督管理。负责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厂矿企业职业病防治培训宣传、监督、监测、执法;负责医用放射诊疗机构的准入管理,放射人员监管、放射机构监管。

7、综合监督一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负责对全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对生活用水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实行日检测、日采样、日公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法医师法》,负责城区人民大道以北、陆羽社区、多宝、拖市、渔薪、黄潭、石河、佛子山、九真、皂市、胡市、卢市、杨林、净潭等乡镇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管理及辖区无证行医查处。

8、综合监督二科:依据《执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负责城区人民大道以南、侯口社区、多祥、麻洋、干驿、马湾、小板、彭市、横林、岳口、汪场、蒋场、张港、蒋湖等乡镇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管理及辖区无证行医查处。

9、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与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工作。负责餐具集中消毒机构的监督与监测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本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2年初编制数52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在职实有人数44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预算收入总额508.23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2.76 万元,下降12.5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08.23万元,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为0万元,其他收入为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预算支出总额 508.23万元,比上年预算72.76 万元,下降 12.52%。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 449.95万元, 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50.28 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0 万元,水质检测采样专项项目支出8 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0万元,占本年支出11.25%;卫生健康支出417.15万元,占本年支82.08%;住房保障支出33.88万元,占本年度支出6.67%。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压缩支出。

3.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 20.2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长4.7 %。其中:办公费 6.6万元、印刷费 0.48万元、水费 0.44万元、电费0.88 万元、邮电费 1.32万元、差旅费 4.4万元、工会经费3.14万元、培训费0.88万元、会议费0.88万元、维修(护)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0.33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 0.33万元,较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0 万元,较上年持平。具体包括:1、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2、专用设备购置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526.33 万元,主要资产为:房屋 3000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 6辆,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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