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健康管理机构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2、《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名称 | 地点 | 服务时间 |
天门市多宝镇卫生院 | 天门市多宝镇公路街29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拖市中心卫生院 | 天门市拖市镇人民街2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张港镇卫生院 | 天门市张港镇张十路2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渔薪中心卫生院 | 渔薪镇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蒋场镇卫生院 | 天门市蒋场老街014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汪场中心卫生院 | 天门市汪场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黄潭镇卫生院 | 黄潭街5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 天门市岳口镇解放大道80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横林卫生院 | 天门市横林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彭市镇卫生院 | 天门市彭市镇交通大道特6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麻洋镇卫生院 | 天门市麻洋镇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多祥镇卫生院 | 天门市多祥镇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干一镇卫生院 | 干一镇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马湾镇卫生院 | 天门市马湾镇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小板卫生院 | 天门市小板镇小板街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九真镇卫生院 | 九真镇九真路1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石家河镇卫生院 | 天门市石河镇卫生院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佛子山卫生院 | 天门市佛子山镇陆羽泉大道159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卢市中心卫生院 | 天门市卢市镇东风路23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净潭卫生院 | 净潭乡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胡市卫生院 | 天门市胡市镇四化路54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皂市中心卫生院 | 天门市皂市镇汉宜路西1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竟陵院区(天门市竟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竟陵钟惺大道57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陆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竟陵镇陆羽大道中15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侯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天门市候口街道义乌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杨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杨林街道办事处前进路58号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天门市蒋湖农场职工医院 | 蒋湖农场蒋台西南区 | 周一至周五8:00-17:00 |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 1 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 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 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 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 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 B 超(肝胆胰脾)检查。
(四)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等患者同时开展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
3.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4.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 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健康指导。
5.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五、服务流程
预约: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 1.询问生活方式和健康状 况: 吸烟、饮酒、体育锻炼、 饮食; 所患疾病; 治疗情况; 目前用药情况。 2.进行体格检查: 询问慢性疾病常见症状; 健康状态自评; 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测量身高、体重、血压 等; 口腔、视力、听力和活动 能力的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检测血常 规,尿常规,空腹血糖, 血脂,心电图,肝功能, 肾功能,腹部B超。 | 根据评估结果 进行分类处理 | 新发现或既往确 诊高血压或糖尿 病等疾病
存在危险因素
无异常发现
|
纳入相应疾病管理 进行有针对性 健康教育,定期复查 | 1.告知健康体检 结果 2.进行健康指导 生活方式; 疫苗接种; 骨质疏松预防; 预防意外伤害。 3.告知下次健康 管理服务时间 |
六、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 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 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三)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 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四)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七、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0728-52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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