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和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学校采光照明及学生饮用水抽检情况
根据市卫健委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和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我委监督机构对学校卫生和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及学生饮用水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示:
一、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情况
根据省卫监平台发放监督抽查名单,对我市部分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双随机”监督抽查,共50所。本次学校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传染病防控、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等工作落实较好的幼儿园和学校为:天门市幼儿园陆羽乐园、天门市实验幼儿园、天门市西关幼儿园、蒋湖农场中心幼儿园、干驿镇中心幼儿园、天门市北湖小学、实验小学湾坝校区、华泰中学等8所。具体检查情况为:
(一)托幼机构
共排查托幼机构14所。其中8所幼儿园共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
2所制度建设和传染病防控措施未落实;5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未落实;1所因病缺课监测预警系统登录、上报信息不及时。
(二)学校
共排查学校36所(其中1所学校已关闭)。
1.传染病防控方面共21所学校存在问题,主要涉及五个类别的问题:一是无晨检记录或晨检登记不规范,共涉及4所学校;二是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无纸质登记记录或登记不全,共涉及11所学校;三是未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未组织学生体检,共涉及1所学校;四是无复课证明查验记录,共涉及3所学校;五是无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共涉及2所学校。
2.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共16所学校存在问题,主要涉及三个类别的问题:一是直饮水无本学期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共涉及13所学校;二是桶装水未索取生产企业资质,共涉及2所学校;三是涉水产品未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共涉及1所学校。
3.湖北省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监测预警系统方面共3所学校存在问题,主要为未完成日报告。
二、采光照明和生活饮用水抽样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结果依据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JGJ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GB 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J 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一)采光照明检测情况
本次采光照明抽取托育机构5所、幼儿园7所、校外培训机构5所、学校5所,共22所。
托育机构5所分别为:天门市朝升托育有限公司、爱宝托育园、天门市幼儿园陆羽乐园托育园、天门市竟陵西关幼儿园托育园、天门市高新园幼儿园托育园。其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幼儿园7所分别为:天门市幼儿园,天门市幼儿园新星乐园,天门市幼儿园陆羽乐园,天门市实验幼儿园,天门市实验幼儿园楚天乐园,天门市文汇印像幼儿园,天门市晶雅艾乐幼儿园,本次幼儿园名单由市教育局提供。其中检测合格6所,不合格1所,不合格原因为窗地面积比项目不合格,合格率85.71%。
校外培训机构5所分别为:天门市幸运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天门市毛亮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天门市王传军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天门市兰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天门市百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本次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由市文旅局提供。其中检测合格3所,不合格2所,不合格原因为窗地面积比项目不合格,合格率60%。
学校5所分别为天门杭州华泰中学、天门市干驿镇初级中学、天门市麻洋镇初级中学、天门市佛子山小学、天门市石家河镇段场小学。其中检测合格3所,不合格2所,不合格指标分别为黑板照度和黑板反射比不符合国家要求,合格率60%。
(二)生活饮用水检测情况
本次饮用水检测随机抽检幼儿园2所、学校5所,共7所。
幼儿园分别为:天门市干驿镇中心幼儿园、天门市小板镇中心幼儿园。其中检测合格2所,合格率100%;
学校分别为:天门市实验初级中学、天门市育贤学校、天门市陆羽初级中学、天门市东湖学校、天门市第一小学,其中检测合格5所,合格率100%。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在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方面普遍不符合要求;在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管理方面,幼儿园明显好于中小学校。
三、已采取的监管措施
对本次监督检查的单位,我委均下达预防性监督意见书,督促幼儿园、学校落实好学校卫生工作主体责任,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安全、教学生活环境等工作进行管理。
对采光照明检测不合格的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我委要求参照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进行整改和情况说明。其中对采光照明检测不合格的天门市干驿镇中心学校(天门市干驿镇干驿初级中学)、天门市麻洋镇中心学校(天门市麻洋镇麻洋初级中学),因其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因其初次违法,且表明态度积极整改并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附件:1.2025年学校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一览
表
2.2025年中小学校、托育机构、托幼机构、校外
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及学生饮用水抽检结果汇
总表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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