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09389
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名称
2025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和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学校采光照明及学生饮用水抽检情况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2025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和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学校采光照明及学生饮用水抽检情况

发布时间:2025-11-24 15:29 来源: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市卫健委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和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我委监督机构对学校卫生和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及学生饮用水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示:

  一、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情况

根据省卫监平台发放监督抽查名单,对我市部分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双随机”监督抽查,共50所。本次学校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传染病防控、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等工作落实较好的幼儿园和学校为:天门市幼儿园陆羽乐园、天门市实验幼儿园、天门市西关幼儿园、蒋湖农场中心幼儿园、干驿镇中心幼儿园、天门市北湖小学、实验小学湾坝校区、华泰中学等8所。具体检查情况为:

(一)托幼机构

共排查托幼机构14。其中8所幼儿园共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

2所制度建设和传染病防控措施未落实5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未落实1因病缺课监测预警系统登录、上报信息不及时。

    (二)学校

共排查学校36所(其中1所学校已关闭)

1.传染病防控方面共21所学校存在问题,主要涉及个类别的问题:无晨检记录或晨检登记不规范,共涉及4所学校是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无纸质登记记录或登记不全,共涉及11所学校未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未组织学生体检,共涉及1所学校是无复课证明查验记录,共涉及3所学校是无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共涉及2所学校。

2.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共16所学校存在问题,主要涉及个类别的问题一是直饮水无本学期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共涉及13所学校;二是桶装水未索取生产企业资质,共涉及2所学校;三是涉水产品未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共涉及1所学校。

3.湖北省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监测预警系统方面共3所学校存在问题,主要为未完成日报告。

二、采光照明和生活饮用水抽样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结果依据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JGJ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GB 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J 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一)采光照明检测情况

本次采光照明抽取托育机构5所、幼儿园7所、校外培训机构5所、学校5所,共22所。

托育机构5所分别为:天门市朝升托育有限公司、爱宝托育园、天门市幼儿园陆羽乐园托育园、天门市竟陵西关幼儿园托育园、天门市高新园幼儿园托育园。其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幼儿园7所分别为:天门市幼儿园,天门市幼儿园新星乐园,天门市幼儿园陆羽乐园,天门市实验幼儿园,天门市实验幼儿园楚天乐园,天门市文汇印像幼儿园,天门市晶雅艾乐幼儿园,本次幼儿园名单由市教育局提供。其中检测合格6所,不合格1所,不合格原因为窗地面积比项目不合格,合格率85.71%。

校外培训机构5所分别为:天门市幸运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天门市毛亮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天门市王传军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天门市兰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天门市百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本次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由市文旅局提供。其中检测合格3所,不合格2所,不合格原因为窗地面积比项目不合格,合格率60%。

学校5所分别为天门杭州华泰中学、天门市干驿镇初级中学、天门市麻洋镇初级中学、天门市佛子山小学、天门市石家河镇段场小学。其中检测合格3所,不合格2所,不合格指标分别为黑板照度和黑板反射比不符合国家要求,合格率60%。

(二)生活饮用水检测情况

本次饮用水检测随机抽检幼儿园2所、学校5所,共7所。

幼儿园分别为:天门市干驿镇中心幼儿园、天门市小板镇中心幼儿园。其中检测合格2所,合格率100%;

学校分别为:天门市实验初级中学、天门市育贤学校、天门市陆羽初级中学、天门市东湖学校、天门市第一小学,其中检测合格5所,合格率100%。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在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方面普遍不符合要求;在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管理方面,幼儿园明显好于中小学校。

    三、已采取的监管措施

对本次监督检查的单位我委均下达预防性监督意见书,督促幼儿园、学校落实好学校卫生工作主体责任,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安全、教学生活环境等工作进行管理。

对采光照明检测不合格的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我委要求参照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进行整改和情况说明。其中对采光照明检测不合格的天门市干驿镇中心学校(天门市干驿镇干驿初级中学)、天门市麻洋镇中心学校(天门市麻洋镇麻洋初级中学),因其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因其初次违法,且表明态度积极整改并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附件:1.2025年学校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一览   

        

      2.2025年中小学校、托育机构、托幼机构、校外

        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及学生饮用水抽检结果汇

        总表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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