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05960
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名称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3 15:40 来源:卫生健康委

尊敬的刘许林、田晋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蒋湖农场增置负压救护车的建议》收悉,市卫健委对此高度重视,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现答复如下:

负压救护车属于防护监护型救护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需求合理配置并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蒋湖农场职工医院属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增置负压救护车建议采取医院投入或社会捐赠等方式。我委将在车辆配置政策方面积极予以支持。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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