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天卫函字〔2024〕6号
(A)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孙治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医疗质控中心功能的几点建议》收悉,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逐项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按照质控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挂靠单位须对质控中心工作开展给予一定的支持。我委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协调一定经费,不断强化质控中心工作保障。
二是开展医疗质量相关检查督查时,统筹安排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协同参与,保证检查质量。
三是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并及时通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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