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天卫函字〔2025〕8号
(A)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潘甜蜜、赵玉梅、温莎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7号《关于打造生育友好环境社会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鼓励生育和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卫健委会同市教育局、市住保中心等部门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生育友好城市实施意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高质量发展,天门市以政策为牵引,积极构建婚恋、孕育、生育、养育、托育、教育等一体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住房、财政、税收、保险、医疗、养老等生育支持措施。通过优化顶层设计、广泛宣传动员、开展优质服务、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
2024年出生人口与上年同比增长17%,8年来首次“由降转增”。2025年延续向好态势,截止6月30日,全市出生人口3756人,与上年同比增长5.56%。政策有效减轻了育龄家庭的经济负担,吸引更多流动人口、新生儿落户我市,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形成尊重生育、鼓励生育、保护生育良好社会氛围。
一、优化顶层设计。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对标国家政策并结合天门实际,面向全市所有市直单位和乡镇多次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5年2月出台《关于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实施任务。把鼓励生育作为“一把手”工程,连续多年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部署,将动员会开到村组一级,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二是开展调查研究。形式多样对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进行问卷调查,共调查17万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循序渐进推进。共召开政策征求意见会800多次,调查各类人员20多万人,为制定和完善政策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先后出台《鼓励生育五条意见》(基础版)、《鼓励生育七条意见》(加强版)、《鼓励生育“新七条”》(升级版)。最终形成以“一免两奖三补”为主的政策体系,“一免”是指孕妇在市内定点医院进行无创产前基因筛查的,免除一次筛查费用(约1000元);“两奖”是指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二孩2000元、三孩3000元),发放购房奖补(二孩6万元、三孩12万元);“三补”是指发放分娩补助300元、产假补助(二孩4200元、三孩4800元)、育儿补助(二孩28800元、三孩36000元)。此外,对天门市户籍夫妇在市内定点医院进行人工授精辅助生育的,给予辅助生殖补贴(人工授精3000元、试管婴儿10000元)。
二、广泛宣传动员。一是全市各级各单位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扫街式工作方法,层层传达,层层培训,层层发动,送政策上门,送政策到人。二是市委连续两年召开市、镇、村三千人规模的干部大会,市委书记亲自宣传解读生育政策。三是广泛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园区“三进”活动,累计宣讲1000多场,印发鼓励生育宣传单20万余张,春节前夕张贴“人多多 福多多”年画10万余张,发放鼓励生育宣传手册3万本;搭建公益红娘交友平台,组织专题活动300多次。形式多样、持续不断地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鼓励生育氛围。
三、开展优质服务。做优“出生一件事”联办,在市内三家定点分娩医院建立“鼓励生育一站式服务工作站”,由卫健、公安、医保、代理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驻站办公,提供“五个一”服务,即一个出生证、一个户口本、一个生育奖励红包、一张购房认购券、一张生育补贴银行卡,让生育群众不出医院即可享受“证件即办、补贴即享、认购券即领”高效服务。
四、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建立联系包保机制。实行单位、村(社区)班子成员一对一包已婚未育、一孩、二孩家庭的“网兜式”包保机制——包政策宣传、包孕育动员、包服务保障,实行清单化管理。二是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明确由卫健部门牵头,将财政、公安、组织、人社、医保、民政、教育等部门一体化统筹,全链条推进鼓励生育。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生育激励、育儿补贴、托育服务、教育住房等方面提供财政支撑,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全面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让更多家庭“想生、敢生、愿生”。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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