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35336
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25日
名称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5日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5 10:02 来源:天门在线公众号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范围为持有办园许可证的托幼机构、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检测名单由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按对应名单库总数5%的比例抽取,共抽取托幼机构5所、校外培训机构5所、学校27所。


 二、抽检内容

托幼机构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第5.1.1.1、6.3.4条规定,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标准值等情况进行抽检。
       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教室的照明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及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情况进行抽检。
     学校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进行抽检。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对学校采光照明抽检工作,并根据第三方检测报告对教室采光、照明环境检测不合格单位进行集中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市教育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机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并予以公示。切实规范卫生环境,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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