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十批医疗机构诊所备案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5月19日-5月25日(5个工作日)。
机构名称 | 设置人 | 设置 申请人 | 主要 负责人 | 基 本 情 况 | |||
经营性质 | 选 址 | 建筑面积㎡ | 拟设置 诊疗科目 | ||||
天门市竟陵街道廖明洲中医诊所 | 廖明洲 | 廖明洲 | 廖明洲 | 营利性 | 天门市竟陵陆羽广场商业步行街六号楼6栋6号 | 82 | 中医科 |
对上述拟登记注册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电话:0728-5296002,5369121
地址:文学泉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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