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第十二批诊所备案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备案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机构名称 | 设置人 | 设置 申请人 | 主要 负责人 | 基 本 情 况 | ||
经营性质 | 选 址 | 拟设置 诊疗科目 | ||||
天门魏必超中医诊所 | 魏必超 | 魏必超 | 魏必超 | 营利性 | 天门市小板镇水木清华商铺17-109铺17-110铺 | 中医 |
对上述拟登记注册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电话:0728-5296002,5369121
地址:文学泉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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