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6 14:04 来源:天门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等文件精神,我们编写了本报告。全文包括2019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本委在做好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政策法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新的公开形式,重点推进了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本委将最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权力流程图等梳理汇总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专栏进行了公开,并在2018年进行了资料补充和内容完善。

(二)公开财政资金使用信息重点公开了各项财政补助资金、及“三公”经费决算。

(三)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中国天门”网站上公示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医师资格公示、人事任免公示等。

(四)拓宽渠道,加大公开范围。针对民众关切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本委设立专栏对饮用水监测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开;全年每天1730之前,对城区5个饮用水监测点和25个乡镇饮用水监测点监测到的饮用水关键指标信息进行了公开,全年无中断。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数量 

2019年,本委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89条,比2018年多41篇。在《楚天声屏报·天门周刊》公开信息216条,办宣传专栏12期。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社区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疾病防治、家庭发展、计生指导、爱国卫生、流动人口、医疗服务、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爱国卫生、医学教育、办事规程、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90%以上。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公众需求,本委通过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了解掌握公众的信息需求,对公众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

(二)楚天声屏报·天门周刊

在《楚天声屏报·天门周刊》专设“卫生健康在线”版块,每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动态、卫生健康知识进行专项报道、宣传。

(三)天门市人民政府网

在中国.天门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tianmen.gov.cn/,下图为信息公开分布表。 

公开指南

1

公开目录

1

公开年报

1

公文

69

规划总结

3

政务动态

57

业务工作

124

财政预决算

2

财政专项资金

1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30

合计

989

(四)宣传栏 

在委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内部增设宣传栏,对卫生健康主题工作进行图片宣传;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设立疾病预防专题宣传栏,并定时发放新的宣传图片进行张贴。

(五)政务新媒体

2019年,本委开通微信公众号“健康天门”。

全年共计推送450余条健康知识信息,开通了健康档案查询、预约挂号、家庭医生签约、合法医疗机构、健康知识传播等功能,以及合法医疗机构查询。下图为微信公众号:

(六)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

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4758

+922

56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145

+4

14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5万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制度、落实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转变观念,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进一步树立“政务公开市民众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是政府组成机构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职责的理念。

2.规范管理,充实内容。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3、加大对政务新媒体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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