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张仁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免原国企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市相关医保政策,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因此,在国家、省、市未出台新的政策之前,我局无法对您所在的五华建材有限公司现有51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给予减免。
鉴于五华建材有限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我局已根据去年出台的《关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累计年限的通知》(天医保发〔2020〕21号)规定,按照五华建材公司退休职工退休当年上年度缴费基数、9%的缴费费率进行了测算,该公司可以为72名退休职工一次性趸缴医保费,共需筹资1259695.20元(含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95160.00元)。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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