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7号续办件的答复
杨俊代表:
现就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医保统筹基金据实结算的建议续办件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年度据实结算的问题”的建议
为避免因基金拨付不及时而影响医院运转的情况发生,医保部门按照“总额预算,按月(季)预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基金拨付采取预拨的方式,医保部门按总额预算额度分月或分季将基金预拨至医共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及时预拨给成员单位,年终再进行决算,确保在总额预算额度内据实、及时拨付医保基金。
二、关于“医共体问题”的建议
2019年1月25日,根据《关于印发天门市市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发[2019]5号)要求,我市共组建了两个医疗共同体,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下联17个成员单位,市中医医院医共体下联10个成员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为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管理调配人、财、物。两个医共体医保基金按照“总额预算、按季预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留5%风险金、大病保险投保基金、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市外住院基金、市内非医共体基金后,余下部分(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特殊慢性病基金、医共体内住院基金和普通门诊基金)整体打包给医共体牵头医院。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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