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建办[2017]19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权责清单公开。2017年,我中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将信息公开披露工作分解到有各科室和人员,具体安排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有效推进该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开。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示栏、大厅电子屏、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网、湖北省住建厅网、湖北建设信息网、市委书记留言版、湖北省阳光信访平台、云上天门、天门周刊、天门日报等载体公开披露我市公积金中心管理服务工作动态,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切实保障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健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体制;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及责任分工等基本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信息。本年在公开目录共发布3条预算(决算)及增值收益资金信息。
(三)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结合公积金行业
特点,我中心重点推进公共服务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职工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政策变动情况,每个事项公开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即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法定)时限、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社会群众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有关信息,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
中心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上进行了积极探索,除了利用好网站,还加强了与媒体的合作,借媒体之力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等进行经常性宣传,使信息受众面不断扩大。继续通过信息公开栏、LED显示屏、住房公积金触摸电脑查询机和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告以及云上天门等宣传形式,将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开户登记的各种条件以及应提供的各项备审资料详细进行公开,为来中心办事人员提供了更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心通过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务公开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全面、及时、主动推进实现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进一步丰富了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同时各科室也认真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和督促检查,并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运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在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网、湖北省住建厅网、湖北建设信息网、天门市人民政府网、云上天门、天门周刊、天门日报、市委书记留言版、湖北省阳光信访平台等上同步公开各类信息71条,其中,动态信息26条,信访信息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尚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中心无收费项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和投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7年,我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务公开工作缺乏专业人才,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切实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把政务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5341266
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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