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6 16:10 来源: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9号)和《天门市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5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我中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将信息公开披露工作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具体安排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有效推进该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开。通过市政网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积金网站等载体公开披露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动态,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切实保障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继续拓展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结合公积金行业特点,我中心重点推进公共服务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职工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政策变动情况,每个事项公开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即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法定)时限、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社会群众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有关信息,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

  中心在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上进行了积极探索,除了办好网站,还加强了与媒体的合作,借媒体之力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等进行经常性宣传,使信息受众面不断扩大。继续通过内外公开栏、中心网站、LED显示屏、住房公积金触摸电脑查询机和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云上天门等宣传形式,将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开户登记的各种条件以及应提供的各项备审资料详细进行公开,为来中心办事人员提供了更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中心通过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信息公开披露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披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全面、及时、主动推进实现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进一步拓展了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同时各科室也认真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和督促检查,并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我中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更加规范运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在湖北省公积金网站、天门市政府网站、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湖北建设信息网上同步公开各类信息9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中心尚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中心无收费项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和投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水平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中心门户网站访问量逐年攀升,运营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对系统专兼职信息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务信息撰写、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知识,提高信息人员信息宣传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内部协调,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努力做到不遗漏,不延迟。三是落实经费预算,加强中心网站建设,进一步整合中心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全面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四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相结合。建立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推行依法透明公开行政,转变服务意识,牢固政治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对中心热点问题的咨询。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534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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