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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1:19来源: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58号;邮编:431700;电话:0728-53400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我中心住房保障领域工作实际,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党组重视,健全机构。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点内容。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班专人专职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和平台日常更新维护,对信息来源和内容严格把控。

(二)主动公开,提高质效。我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市住保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下属单位职责及领导人信息等,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3篇次,法定主动公开124篇次,便民信息16篇次 ,紧紧围绕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职能工作,逐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三)用活载体,服务大众。我中心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网和“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定期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便民信息及重要成效和举措,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住房保障领域相关的政府信息,稳步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强化监督,夯实责任。一是建章立制,对发布流程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二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专题例会,就已发布内容进行分析和比对,对薄弱环节进行督促改进。三是每季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并安排专职人员对社会舆论进行实时监控与上报,让风险得到化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48件,无规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侧重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部分栏目更新相对滞后。

改进情况: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较为丰富,重点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对各栏目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存在问题:(2)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二是对标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公众关切,进一步探索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操作水平。

(二)2021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为主。

改进措施:加强学习,吸取其他单位和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成功经验及举措,让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多样化,让大众更直观的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提升公众对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有 3 件,均为分办件,其中2020年续办件2件,2021年新承办件1件,目前已办2件,在办1件;承办的提案有7件,7件提案都达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百分百。

(三)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围绕申请公租房"一事联办"、住房公积金"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融入武汉城市圈等事项, 全力助推我市营商环境更快更好发展。

(四)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房地产相关信息15篇次,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13篇次,规划信息5篇次。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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