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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08-16
来 源 :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文字解读】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16 14:40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

审查制度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三)《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

(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二、审查对象

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本部门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以下统称政策措施)。

三、审查方式

(一)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由起草科室、单位负责审查,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本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措施,由起草科室、单位负责审查,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复审。

(三)政府部门联合印发政策措施,涉及本部门牵头的,由本部门政策措施起草科室、单位负责审查,邀请其他部门参与审查,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审查结论

(一)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或者例外规定的,可以实施。

(二)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不符合例外规定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要求后出台。

(三)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部门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728-5297165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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