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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3217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四百双争”活动领导小组 文 号
标 题: 全市招商引资“百日竞赛争进位争一流”活动实施方案
全市招商引资“百日竞赛争进位争一流”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3 15:2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压实各地各单位招商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百日竞赛争进位争一流”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百日竞赛争进位争一流”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地各单位“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力度,进一步加强产业联动招商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渠道,多形式组织招商活动,收集一批项目信息,推进一批项目签约,推动一批项目开工,促进一批项目统计入库,大力营造“争进位争一流”的浓厚招商氛围,不断提升招商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招商签约率、落地率、开工率和入库率,确保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引进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项目3个,10亿元至50亿元(含10亿元)项目8个,5亿元至10亿元(含5亿元)项目36个,1亿元至5亿元(含1亿元)项目141个,5000万元至1亿元(含5000万元)项目20个。

二、参加单位

参加“百日竞赛争进位争一流”活动的单位为各乡镇办场园和有招商引资计划的市直部门。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赛原则,将全市各招商引资竞赛单位划分为四组:

第一组:园区(5个)

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岳口镇、皂市镇、小板镇;

第二组:镇办场(12个)

竟陵街道办事处、黄潭镇、九真镇、杨林街道办事处、蒋湖农场、渔薪镇、多宝镇、干驿镇、横林镇、张港镇、石家河镇、汪场镇;

第三组:乡镇(9个)

麻洋镇、彭市镇、拖市镇、卢市镇、马湾镇、蒋场镇、净潭乡、胡市镇、佛子山镇;

第四组:市直部门(38个)

有招商引资计划的全体市直单位,具体名单见《天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天招领发〔2020〕1号)。

三、竞赛内容

竞赛活动按照同类同比的原则,以开展“六比六看”活动为重要抓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措施,突出实效,力争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比基础工作,看落实力度

1.落实好工作台账(招商日志、招商专班、人才名录、专项经费)。各地各单位要围绕主导产业组建招商专班;要认真收集整理在外成功人士名录,并编印成册;要认真填写招商工作日志,上报招商工作情况;要专列招商经费且每年适度增长。

2.做好统计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认真填报固定报表:①第一信息备案登记表:详细填写天门市招商项目第一信息备案登记表,经投资人、引荐单位及落户地签署盖章意见后及时报送市招商服务中心备案登记,经审核编号后方可纳入有效信息统计;②双周报表:招商引资外出、接待实行双周报制,每周一12:00以前报送双周报表;③月报表:各乡镇办场园招商引资新签协议项目明细表、新建项目明细表、跨年度建设项目明细表、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入库清单实行月报制,每月27日以前报送当月报表。市直单位新签协议项目明细表、新建项目明细表实行月报制,每月27日以前报送当月报表。

(二)比外出招商,看工作热度

园区党政“一把手”每月至少组织外出招商活动3次;乡镇办场党政“一把手”每月至少组织外出招商活动2次;市直部门“一把手”每月至少组织外出招商活动1次。

(三)比项目信息,看质量高度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光电子信息、模塑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等产业,广泛收集项目信息,重点收集工业项目信息。重点园区每月报送有效新项目信息不少于4条;乡镇办场每月报送有效新项目信息不少于2条;市直部门每月报送有效新项目信息不少于1条。(凡未上报《天门市招商项目第一信息备案登记表》且未经市招商服务中心审核编号的项目信息不纳入统计考核)

(四)比项目签约,看推进速度

要坚持投资强度、税收额度、就业广度、科技高度、链条长度、环保程度、能耗限度“七度”标准,开展专班招商、以商招商、产业招商、精准招商,引进签约一批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的工业项目,并推进项目快速落地。

(五)比项目开工,看建设进度

要明确责任,加强联系推进,形成项目推进时间表,开展挂图作战,推进一批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力争全年开工项目120个。

(六)比项目入库,看投资强度

加强对已签约项目的动态管理,围绕“签约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入库”,与各地统计部门密切衔接,推进一批亿元以上优质项目入库,力争全年项目入库102个。

四、乡镇办场园考评办法

乡镇办场园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分15分,包括资料报送、外出招商、项目信息等三项内容;绩效分85分,包括项目签约、项目注册、项目备案、项目缴款、项目开工、项目入库、资金到位、项目投产等八项内容。

(一)基础分(15分)

1.资料报送(5分)

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按时上报的每发生1次扣0.5分,扣完为止。(由市招商服务中心根据各地平时报送基础工作台账记录计分)

2.外出招商(5分)

各地组织外出招商活动按完成任务比例进行计分,外出招商活动超出任务后每增加1次,加0.5分,最多加1分。(由市招商服务中心根据各地报送的外出招商活动方案及活动小结、外出考察人员往返车票复印件、考察企业现场照片、与客商现场洽谈照片、市“两办”报备情况等资料进行认定)

3.项目信息(5分)

各地报送有效新项目信息按完成任务比例进行计分,超出任务后每增加1条新项目信息,加0.5分,最多不超过1分。(由市招商服务中心根据各地报送的第一信息登记备案情况认定)

(二)绩效分(85分)

1.项目签约(2分)

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含补充协议),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

2.项目注册(2分)

正式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注册营业执照,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

3.项目备案(2分)

正式在市发改委办理投资备案证,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

4.项目缴款(9分)

依照合同约定征用土地面积缴纳土地出让金不低于70%进入市财政非税账户,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各地每增加一个项目缴款(完成签约、注册、备案)加分办法为:5000万元-1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加0.1分;1亿元-5亿元(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加0.2分;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项目加0.3分;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加0.4分。

5.项目开工(20分)

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出正负零,且达到一定形象进度后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各地每增加一个项目开工加分办法为:5000万元-1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加0.2分;1亿元-5亿元(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加0.3分;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项目加0.4分;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加0.5分。

6.项目入库(20分)

符合市统计局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平台库要求,且正式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入库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各地每增加一个项目入库加分办法为:1亿元-5亿元(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加1分;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项目加2分;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加3分。

7.资金到位(15分)

已进入市统计局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平台库的招商引资项目每月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投资完成数,按照当月实际到位资金占当月入库投资额比例计分。各地超额完成市布计划后一次性加3分。

8.项目投产(15分)

按市统计局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平台库招商引资投产项目数占市布计划比例计分。各地每增加一个项目投产加分办法为:1亿元-5亿元(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加1分;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项目加2分;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加3分。

五、市直部门考评办法

市直部门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分30分,包括资料报送、外出招商、项目信息等三项内容;绩效分70分,包括项目签约、项目注册、项目备案、项目缴款、项目开工、项目入库等六项内容。

(一)基础分(30分)

1.资料报送(5分)

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按时上报的每发生1次扣0.5分,扣完为止。(由市招商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平时报送基础工作台账记录计分)

2.外出招商(10分)

各单位组织外出招商活动按完成任务比例进行计分,外出招商活动超出任务后每增加1次,加0.5分,最多加1分。(由市招商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外出招商活动方案及活动小结、外出考察人员往返车票复印件、考察企业现场照片、与客商现场洽谈照片、市“两办”报备情况等资料进行认定)

3.项目信息(15分)

各单位报送有效新项目信息按完成任务比例进行计分,超出任务后每增加1条新项目信息,加0.5分,最多不超过1分。(由市招商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第一信息登记备案情况认定)

(二)绩效分(70分)

1.项目签约(5分)

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含补充协议),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

2.项目注册(5分)

正式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注册营业执照,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

3.项目备案(5分)

正式在市发改委办理投资备案证,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

4.项目缴款(25分)

依照合同约定征用土地面积缴纳土地出让金不低于70%进入市财政非税账户,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各单位每增加一个项目缴款(完成签约、注册、备案)加分办法为:1亿元-5亿元(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加0.1分;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项目加0.2分;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加0.3分。

5.项目开工(15分)

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出正负零,且达到一定形象进度后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各单位每增加一个项目开工加分办法为:1亿元-5亿元(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加0.2分;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项目加0.3分;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加0.5分。

6.项目入库(15分)

符合市统计局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平台库要求,且正式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入库按市布计划完成比例计分。各单位每增加一个项目入库加分办法为:1亿元-5亿元(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加1分;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项目加2分;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加3分。

六、奖励加分

按时序进度完成目标任务后,对于下列情况给予奖励加分,奖励加分直接计入考核总分。

1.在重点区域、重点城市每召开一次招商推介会奖励0.5分;

2.签约项目属于国际国内500强、驰名商标、央企国企、行业20强、外资企业的另给予奖励分1分。

3.开工项目属于国际国内500强、驰名商标、央企国企、行业20强、外资企业的另给予奖励分1.5分。

4.入库项目属于国际国内500强、驰名商标、央企国企、行业20强、外资企业的另给予奖励分2分。

以上同一项目在一个年度内,完成了从签约、开工到入库的,其奖励加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计算一次。

七、结果运用

为保证招商引资“百日竞赛争进位争一流”活动取得实效,实行“双周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拉练,年终结总账”,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实行约谈,通过“比实绩,晒单子,亮数据,拼项目”,营造竞进比超的氛围。

(一)双周通报

每两周对各地各单位“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二)每月排名

每月对各地各单位各专班“走出去、请进来”、项目信息、签约项目、开工项目、项目入库、资金到位、项目入库等活动情况公布完成数。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招商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每月现场评比打分。

(三)季度督查

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各专班“走出去、请进来”、项目信息、签约项目、开工项目、项目入库、资金到位、项目投产等活动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半年拉练

由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各地签约项目、开工项目、项目入库、项目投产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五)年终结账

竞赛活动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召开招商引资“百日竞赛争进位争一流”活动总结评比大会,对表现突出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约谈,并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考核评比结果。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四百双争”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招商引资“百日竞赛争进位争一流”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招商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商引资“百日竞赛争进位争一流”工作专班,制定竞赛活动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营造浓厚招商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把招商引资地责任进一步传递、进一步延伸,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任务”。各乡镇办场园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完善配套条件,提高承载能力,切实做好项目洽谈引进、跟踪落实及后续服务工作,真正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主体和项目承接的重要载体。各市直部门要充分发挥渠道和资源优势,强化产业研究,经常性开展外出招商,把握好重点区域企业动态,广泛收集投资信息,推动项目考察洽谈、签约落户。各产业招商专班牵头单位负责,成员单位参与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招商机制,统筹谋划,形成合力。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制定和规范招商项目信息分析、洽谈、落地及项目入库流程,切实做好招商引资统计考评等各项基础工作。

(三)严格考核结账

一是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排名各地各单位“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开工项目、项目入库、资金到位、项目投产情况。二是建立约谈提醒制度。对月排名、季评比靠后,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三是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市“四百双争”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四是建立评比考核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拉练“晒项目”或召开会议调度推进竞赛活动。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会议时,按任务完成情况的排序就座,着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招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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