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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文日期: 2019-02-22
来 源 : 市招商局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解读类型: 其他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质量的若干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22 11:24 来源:市招商局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质量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34号)文件精神,破解我市经济发展经济发展难题、补齐工业短板,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结合,进一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天门、创新天门、活力天门”。

二、意见出台的过程

2018年8月29日,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质量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商局牵头起草实施意见。10月,市政府针对意见草案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11月、12月,市政府召开2次座谈会,对意见出台专题研讨,最终形成该意见。

三、主要政策

1.实行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我市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在规划、土地、物流运输、环评、用工及特殊人才引进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

2.加大招商引资财政奖励力度对上一年度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新增地方财力、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收注册资本增资(实缴到位,且不抽逃),给予不同等次的奖励补助。

3.加大招商引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引导作用,支持重大招商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市投资。

4.加强招商引资土地保障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来我市投资所需建设用地,其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应保尽保。

5.加大招才引智资金投入聚焦我市重大战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并给予多方式的综合资助。完善政府专家津贴制度,建立覆盖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梯次资助、滚动支持、跟踪培养、持续投入体系。

6.强化招才引智金融税收扶持大力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强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市场建设。创新政策性担保、信用担保机制和风险池资金等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创新开展符合地方特点的融资产品和融资模式,推进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企业用于招才引智的投入包括薪酬等支出,实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7.支持精准引进人才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企事业单位用人主体在引才育才用才中的主导作用,宣传推介天门、助力人才引进、促进人才交流的作用。

8.支持激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引进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对部分专业技术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公务员。允许事业单位依规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完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报和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申报政策。大力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研发)中心,大力支持各类创业园区(街区)、孵化器加速器建设,争创优秀省级创新创业平台。

四、主要措施

1.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快构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进“互联网+人才”,建设全市招才引智网站、人才云信息平台、移动客户端和人才库。

2.严格兑现招商引资政策承诺

规范各地招商引资行为,严格兑现依法向投资者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展打击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对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根据需要提供知识产权综合评议服务。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4.降低企业成本

帮助企业切实降低融资、物流、用能、用地、用工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各类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努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税费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

5.加强人才服务保障

大力推行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市乡两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服务2名以上专家、人才,通过走访慰问、外出休假、健康体检等方式,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鼓励各地、产业园区和用人单位向优秀人才实施住房资助。

五、工作机制

1.完善“双招双引”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和招才引智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加强“双招双引”激励每年度对全市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取得突出成绩优秀招商招才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评选。

3.建立“双招双引”容错机制鼓励干部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中积极担当作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对因主动作为、创新性开展工作出现失误或偏差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容错纠错。

4.加强“双招双引”工作保障对举办重大招商活动及开展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活动中涉及的招商接待、差旅费、租车服务等在政策范围内予以倾斜。对出国(境)招商公务团组实行政策倾斜,在制订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时予以重点保障,支持优先办理出国(境)手续。

5.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市政府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督查工作,完善全市“双招双引”统计制度和考核办法, 将各乡镇办场园、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招才频次,以及参与决策签约项目占总体签项目比例纳入“双招双引”考核体系。严格落实督查排名靠后地方、市直单位通报约谈,先进地方、市直单位专项资金奖励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清单持续追踪,推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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