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44372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8 17:17 来源: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工作要求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遏制和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

决定开展2024年度天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各项部署,通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营造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

二、检查主体

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三、检查对象

202391日至2024831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农业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四、检查内容

(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重点查找应招未招、规避招标,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投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等问题。

(二)投标人。重点查找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问题。

(三)评标专家。重点查找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

(四)项目履约。重点检查正在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和农业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

五、检查流程

(一)部署阶段(2024年11月中旬)

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11月13日前,上述部门将2024年度天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联络表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抽查阶段(2024年11月中旬)

一是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交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和农业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联合检查,抽查比例不少于“抽查项目库”在库项目的5%。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抽查活动,抽取检查人员,完成抽查工作。

二是对正在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和农业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密切配合。

(三)调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下旬)

抽取项目完毕后,各部门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工作。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四)检查结果公示阶段(2024年12月中旬)

检查工作结束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省“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检查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依法从严查处。检查过程中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不留死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作为案件线索按照管辖权依法自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注重工作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得妨碍招投标项目的正常交易活动,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执法检查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2024年度天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联络表

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1111

(联系人:鲁俊邑,联系电话:0728-5238566,电子邮箱:3986878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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