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宝镇2019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多宝镇2019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多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多宝镇2019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防部征兵命令,按照省、市2019年征兵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为扎实做好今年征兵工作,确保征兵工作规范有序展开,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度征兵工作,坚决执行国防部征兵命令,坚持以兵员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以“五率”考评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大学生征集比例不低于70%、大学毕业生不低于12%、退兵率不高于1%和“无责任退兵”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征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石 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潘 晶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鲁登奇 多宝派出所所长
邹森林 多宝卫生院院长
成 员:宋平原 民政助理
刘克义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易 强 多宝武装部副部长、彭场片农村总支书记
韩俊平 多宝片农村总支书记
李春花 宣传统战干事兼沈场片农村总支书记
张皓玮 多宝镇纪委副书记兼罗汉片农村总支书记
贺雪峰 多宝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工作人员
聂忠义 多宝财政所所长
曹运军 多宝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易强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征兵工作站,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征集政策和主要安排
(一)征集任务。各单位原则上按照1500人以下的村1人,1500人(含)至2500人的村2人,2500人以上的村3人的征集任务予以落实。
(二)征集对象。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大学生和高校新生。征集的应征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不征集初中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三)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2014年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14年印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执行。
(四)征集办法。户籍在我镇的适龄青年统一组织体检和政治考核。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9年9月1日,新兵的兵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五)时间安排。我镇征兵工作按照“一季征兵,四季准备”的要求进行。
主要分为六个步骤:①7月10日前,主要是搞好征兵准备,健全机构,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将省、市征兵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②7月20日前,主要是搞好宣传发动、报名和体检的组织准备工作。③7月21日至7月24日,主要是组织报名应征青年进行目测、初审、初检和完善网上报名信息。④7月25日至8月2日,主要是组织集中体检、身体抽查、复查工作。⑤8月3日至8月31日,主要是搞好征兵政治考核和复查、走访、役前训练、预定兵工作。⑥9月1日至9月5日,主要是进行政治考核复审、身体复查;⑦9月6日至9月30日,主要是搞好新兵的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工作。⑧10月至12月底,主要是搞好新兵后期跟踪管理教育,协调处理退兵相关工作,并做好优抚工作。
四、责任追究
(一)单位责任。因组织不力致使应征青年造成身体非责任退兵超过1%,或出现身体责任退兵,由多宝卫生院会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因政治考核原因影响全镇征兵工作进程造成无法完成任务,或出现政治责任退兵的,由派出所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个人责任。应征青年本着“自愿入伍、家长支持”的原则参军报国,入伍后因个人思想动摇、怕苦怕累等因素,经部队、兵役机关、家长反复教育无效,发生思想退兵的,由部队进行除名处理,市征兵办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复)学,按规定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罚款,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征兵体检医师遵循“谁体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主检医师对上站体检对象的最终体检结论负责,专科体检医师对所检查项目的单科体检结论负责。医务人员在体检过程中违反规定或过失行为致使应征青年因身体原因造成退兵的,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部门会同兵役机关,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责成医疗机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兵政治考核遵循“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政治考核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或过失行为致使发生政治退兵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兵役机关,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兵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征兵“十不准”,抓好廉洁征兵“零报告”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落实,因不按时报告廉洁征兵情况或“微腐败”被检举查实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要迅速展开工作。征兵工作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把工作往前赶,争取主动。要调查掌握适龄青年尤其是返乡大学生和今年参加高考且取得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新生的分布情况、可能流向和现实思想状况,要坚持以征集高素质兵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有针对性地做好“一对一”思想发动工作,让辖区内每一名大学生、高校新生知晓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对本辖区可能会有多少人报名、多少人参检、多少人中途打“退堂鼓”、兵员可能缺额多少等,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相应的补救措施和对象。今年进站体检的预征对象,必须逐一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网登报名,各单位必须在7月23日之前对预进站对象的网登信息进行逐一核实修正,7月23日至24日将应征青年信息录入送检对象。
(二)要规范组织程序。要进一步规范送检程序,按照“应征公民送检条件”要求,严格把好目测初检关口,杜绝将明显不合格的青年确定为预征对象,坚决防止把身体不合格的青年送入部队。坚决防止让应征青年及家长个人跑政审,从而引发问题。要对符合入伍条件的青年进行综合审查、逐个审定、集体把关,优先把大学生、高校新生和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征入部队。
(三)要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对征兵工作具体负责,做到真管、真知、真正负起责任,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格按照《细则》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四)要严格廉洁征兵。要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的通知》精神,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发挥廉洁征兵监督员群众监督职能,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参加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预定兵名单,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把征兵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要确保安全顺利。对于当前工作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科学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征兵工作与其它工作的矛盾,防止打乱仗或顾此失彼,确保征兵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高度重视安全防事故工作,把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征兵工作的始终。运送新兵时,要挑选技术好的司机和车况较好的车辆担负新兵输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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