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办场园 / 多宝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3487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多宝镇 文 号 多发〔2022〕4号
标 题: 中共多宝镇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多宝镇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6 15:25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门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发〔2022〕10号)文件精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镇委决定在全镇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解决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有力抓手。全镇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积极投身实践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着力在基层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在基层第一线倾听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基层第一线汲取群众的智慧,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在基层第一线解决问题、推进发展,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加快“创新先行,冲刺百强、谱写新篇”凝聚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1.党员干部下基层。各级党员干部要把下基层作为改进作风的切入点,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办好1件重点民生实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联系1个村(社区) 1家工业企业、1家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1户特殊困难群众,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1个村、1家市场经营主体、1户特殊困难群众,定期走访、解决实际问题。其他党员干部要落实“双报到双报告”要求,做到应下尽下、应包尽包、应联尽联,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直接联系若干群众,年度内至少认领解决1个“微心愿”“微诉求”。

2.深入群众察民情。全镇党员干部要把察民情作为下基层的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找准群众需求,汇集群众智慧,把群众所思所忧所盼转化为党和政府解决困难、改善群众生活的实事好事。镇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本地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党员干部要多和群众沟通交流,及时向党委报告有关情况。镇党委每月要专题研究一次察民情收到的情况,梳理形成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研究确定服务群众的任务清单,及时总结任务落实的效果清单,并通过多宝农旅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千方百计解民忧。全镇上下要把解民忧作为下基层的关键点,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紧紧扭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权益保障等问题,持续推进一批民生实事项目,着力解决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当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持续增强基层动员、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4.用情用力暖民心。全镇上下要把暖民心作为下基层的落脚点,党员干部要始终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以主观臆断代替群众意愿,不搞花架子,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所思所忧所盼上。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更大力度保障好农村监测户、独居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身体残疾、精神障碍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活动,切实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宣传宣讲,围绕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释疑解惑,让党的政策深入人心,增强基层群众永跟党走、开创美好生活的信心。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践活动由镇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镇委党史学习教育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方案制定、督办落实等工作,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联系基层工作的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叠,防止扎堆下基层。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主动认领任务、抓好落实。

2.把握关键环节。实践活动从今年 5月中下旬开始,分四个阶段实施,到年底结束: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中下旬)。镇委召开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全市动员会精神,根据此《方案》要求,结合多宝实际,找准载体抓手,研究安排落实。第二阶段:全面开展(6月底前)。各村(社区)、镇直单位全面开展活动,重点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定期梳理并发布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确保取得一批群众有获得感的成果。第三阶段:持续深化(10月底前)。结合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办成一批民生实事,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第四阶段:巩固提升(12 月底前)。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总结提炼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成果,建章立制。

3.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镇委工作安排,深入宣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镇委宣传办要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报道,发掘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报道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实践活动的生动事例,努力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和基本要求。坚持线上线下互动、长短视频结合,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等形式,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多宝农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为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强化指导督办。要切实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把便民惠民搞成扰民。要巩固拓展实践活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分类指导,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强化跟踪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把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内容。镇纪检办公室要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曝光反面案例,确保实践活动取信于民、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