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1634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佛子山镇党政办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名称
佛子山镇有钉螺河道内滩禁牧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佛子山镇有钉螺河道内滩禁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9 11:30 来源:佛子山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有钉螺河道内滩禁牧工作,控制血吸虫病的传播,保障疫区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市血防办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有钉螺河道内滩禁牧,建立长效禁牧机制,减少河滩放牧污染和人畜接触疫水重复感染,消灭传染源,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确保血吸虫病疫情降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实施范围

本次禁牧范围包含流经我镇境内的石龙干渠、虾子沟,共3个流域村。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有钉螺河道内滩禁牧工作。动员会后,镇政府宣传办组织宣传车现场巡回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有钉螺河道内滩禁牧的意义,做好疫区群众的思想工作,让有钉螺河道内滩实施禁牧政策深入人心,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禁牧范围沿线各村传达全镇禁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禁牧人员及经费,组织人员培训,每天按要求开展巡堤工作。

3.巩固成果阶段(2023年10月31日以后)

建立长效的禁牧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有钉螺河道内滩禁牧工作不反弹。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禁牧范围沿线各村要切实加强对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开展禁牧工作提供必需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专人,成立专班,负责政策宣传、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等工作。

2.落实目标责任。将禁牧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加强协作,各疫区村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卫生室医生为主要责任人,共同负责该村责任段面。

3.强化部门协作。卫生院血防科、畜牧、农技、水利、农业及宣传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围绕有螺河道内滩禁牧工作,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搞好优质服务,形成整体合力。

4.严格督导考核。镇委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疫区村进行督导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迅速整改,将督导考核结果纳入疫区村的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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