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2703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干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名称
干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干驿镇2021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2021〕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干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干驿镇2021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09:09 来源:干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干驿镇2021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干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5日        


  

    干驿镇2021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根据《2021年天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干驿、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范围内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现象,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稳控好秸秆禁烧的工作局面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干驿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委书记叶中学担任,副指挥长由刘刚,副镇长宋义英担任,成员由镇纪检办、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经发办农办,镇派出所交警大队、交管站、财管所国土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广电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各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禁烧专班按村组、田块分解到村“两委”全体班子成员,在禁烧工作开展期间每天开展巡查,将禁烧工作压力传导到每一、每一户、每一人。

2.压实工作责任。指挥部以工作片为单位下设7综合督导组和2巡查专班(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各管片领导分别担任各综合督导组组长,各片片长任督导组副组长,每个督导组要充分落实巡查责任,对分管片区禁烧工作全面督导协调。2个巡查专班按照值班分组安排每天对各村进行全面巡查,巡查组即为执法组负责依法、据实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3.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巡查专班利用车辆广播、高音喇叭等方式在范围发布《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在各村开辟秸秆禁烧专栏,及时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三各村要采取宣传标语、横幅、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让政策人人知晓,户户明白。在各村(组)入口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通告,每户发放一宣传单,签订禁烧承诺书;每50亩地设立1块永久性宣传牌责任牌,标明镇、村、组、农户四级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对损毁的要迅速补齐。镇域内各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干驿”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设置禁烧宣传专栏,开设2次以上的禁烧宣传课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责任单位:镇宣传办禁烧专班广电服务中心、干驿高中、中心学校、行政村)

  ()加大综合利用力度,从源头上管控秸秆焚烧

1.加大源头控管力度。加强对我镇外来收割机的管理,无粉碎装置的收割设备一律不准进入干驿、不准进入农田作业,违者严厉处罚,镇农技(农机)服务中心镇派出所、交警大队、交管站负责联合管控、执法;对我镇自有收割机的农户,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签订低茬收割承诺书,要求农机手进行低茬收割,加装粉碎还田装置;要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全力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禁止无切碎、粉碎还田装置或切碎、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农机下田作业,所有秸秆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再生稻除外);加强农机作业组织调度,在有条件村试行统一收割、统一打捆、统一播种(责任单位:镇农技服务中心、派出所、交警大队交管站、行政村)

2.加大秸秆利用扶持力度。

1)着力提高秸秆利用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手购买秸秆灭茬还田机、灭茬耕整机进行秸秆粉碎还田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装北斗定位和遥感无人驾驶装置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的,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优先予以安排,实行应补尽补。

2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对正常运营,并与镇村签订收购利用协议、建立购销台账、财务账目规范的秸秆收储中心(企业、合作社),加工转化利用大小麦、水稻农作物秸秆的,按年利用量每吨奖补30元(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鼓励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对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的企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以100吨秸秆利用量为基点,每吨补助30元。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农技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实行群防群治和联防联控。

1.坚持属地管理。七个工作片对挂点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对重点区域、重点村,由指挥部集中力量进行专督导。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村民小组为网格的管理体系,镇领导管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管片领导、片长、各村负责人和驻村干部每一个人身上,具体到田块、农户。农作物收割期间,各行政村禁烧专班加强巡查检查尤其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2 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坚决制止未安装切碎、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及时扑灭火点、翻耕黑斑;同时,村委会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人,责令停止焚烧行为,扑灭火点,并对违规焚烧秸秆、不听劝诫的人员依照秸秆禁烧相关规定给予500元-2000元罚款处罚,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各村省、市发现通报的每一火点,必须迅速进行整改、训诫、处罚和追责。(责任单位:各片区负责人、驻村干部、行政村、镇纪检办)

2.实行技防技治。蓝天卫士值班室安排专人值守,做好发现处理火点、黑斑的记录,做到自查、自治、自控,快速反应,迅速处置。(责任单位:镇禁烧专班)

3.开展专项督察。农作物收割期间,综合督导组专班人员每天上午集中出发到分管片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对各火点、黑斑及督导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做好每周一次通报(责任单位:党政办、镇禁烧专班)

4.落实部门责任。职能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禁烧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理。派出所参与对焚烧秸秆且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留置训诫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违规作业、欺行霸市的农机手,依法处理、严厉打击。镇禁烧专班、各行政村在市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焚烧秸秆的人员,处以500元-2000元的罚款。水管站负责本辖区江河湖渠的巡查,对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交警大队、管站负责省道等交通干线两侧重点禁烧区的巡查。村镇服务中心负责对区及周边区域巡查,对区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镇禁烧办、农技中心、派出所交警大队、交管站、管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严格奖惩结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镇政府继续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各职能单位履责不到位,除镇政府严厉通报批评外,报上级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各行政村违反相关规定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综合督导组发现一个火点或黑斑的,责成村组干部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出现三个以上的火点或黑斑或被上级环保部门发现火点、黑斑的,政府将视其情节轻重,约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被上级环保部门通报两次以上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堵塞的,由纪委监委直接对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实行追责问责,并对所在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底将按照禁烧工作通报批评次数,处罚、巡查记录和工作实效作为生态环保工作的主要依据进行考核结账。

村要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禁烧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奖惩办法,充分发挥奖惩机制作用,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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