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18947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横林镇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名称
横林镇镇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横林镇镇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04 15:16 来源:横林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门市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改善镇区面貌和农村人居环境,更大力度推进我镇文明创建、生态环保、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镇委、镇政府决定,从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在全镇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深入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开展镇区环境、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现镇区面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镇区及主要交通通道环境整治

1.镇区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全面摸清镇区内违法建筑现状,遵循“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疏堵结合、依法行政”的原则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处理。加强镇域日常巡查,强化源头治理,预防为主,进一步提升镇区建设品位,提高镇区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责任领导:周攀,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菜园社区)

2.经营秩序整治行动。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镇区道路分级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大力加强季节性水果摊、烧烤摊等规范管理,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并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洁,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对存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行为的临街商户开展说服教育告诫,直至取缔。(责任领导:周攀,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菜园社区)

3.农贸市场整治行动。改善农贸市场内部环境,落实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强日常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快清快运、杜绝垃圾乱堆,污水漫溢等乱象。加强农贸市场周边整治,整治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盖等影响镇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提升周边镇容环境,将横林农贸市场及停车场环境卫生纳入全镇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通报范畴(责任领导:周攀,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菜园社区)

4.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对辖区内超期设置、无证设置以及破损影响镇容的广告载体逐个全面清理,破损的迅速更新,需拆除的坚决拆除。对镇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实施全面管理,切实净化空间景观。定期清理维护社区、居民区户外信息栏,保持整洁美观。(责任领导:周攀,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菜园社区)

5.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为重

点,开展停车秩序和黑车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停放的车辆,综合采用流动拍摄、拖移现场等手段,加大巡管和查纠力度。在有条件的公共区域、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和设置停车场(点)设施,确保机动车规范停车。(责任领导:王永祥、刘潇、周攀,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派出所)

6.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大镇区道路清扫力度,确保道路、人行道、道牙干净整洁,环卫设施干净完好,垃圾清运及时。加大对公共厕所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保洁维护,对损坏设施及时维修。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促进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强化环卫执法,严厉查处乱倒垃圾及乱扔废弃物行为。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督促镇属单位和临街铺面经营责任人共同维护镇区环境整洁。(责任领导:周攀,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菜园社区)

7.电力、通信杆线整治行动。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弱电线路符合入地条件的采取入地方式整治,对不宜入地和暂不能实现入地的各类凌乱、垂落线缆,按照统一规划的线路走向采取捆扎、套管等方式实施整治;清除停用、废弃的各类线缆,扶正倾斜杆,拆除废弃杆、重复杆,并修整杆洞与周边平齐一致。镇区杆线达到强弱分设、平整对称、捆扎均匀、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的标准。(责任领导:周攀,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8.全镇其他主要通道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天仙公路、小仙公路、沿河路(大桥至宋杨)、横毛路(危湾至肖郭)、马新线(沙沟至宋杨)、西环线(污水厂至二桥)等主要公共通道的环境整治。加强路面清扫和道路两边垃圾清运,确保路面无碎石和杂物,道路两边无杂草、无小广告、无菜园围挡全面拆除、清理公路沿线及村庄可视范围内的遮阳棚、破旧附属等临时建筑物以及残垣断壁废弃场所等。加强破损路面修补,建立健全道路沿线环卫保洁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安全标识维护和非公路标志及广告标牌设施整治,提升道路安全水平。(责任领导:周攀,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沿线村)

(二)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1.乡村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业设施备案工作,对天仙公路、金彭公路、小仙公路等视野可及的农业、渔业看护房引导养殖户按照“三统一、两合理”的原则,统一结构外型、统一外观颜色、统一用材质,做到面貌合理、朝向合理,形成与道路生态景观一致的建设亮点。对农村建房实行审批机制,在确保不违反村级规划、用地政策等条件下,引导其按照统一样式进行建设。(责任领导:刘潇,责任单位:农办)

2.水域环境治理行动。以天南长渠、横毛河、中岭支渠、九条河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域为重点,开展村内沟渠塘堰整治疏浚,渠道重点清理水草等杂物,塘堰重点清除积存垃圾、白色污染、水面漂浮物,做到垃圾不入河,无暴露垃圾。明确专人加强日常保洁,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责任领导:刘潇,责任单位:水管站)

3.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治理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厕所污水等生活污水。对城镇近郊的农村,推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村庄延伸;对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杜绝污水直排;对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责任人:周攀、魏继平,责任单位:厕改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农村垃圾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村湾、道路、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等区域的集存垃圾、废弃秸秆、动物粪便、建筑垃圾等。实施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重点地段日产日清,其他区域随满随清。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门前四包”、清洁农户“十户联创”、文明户“星级评比”、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生活垃圾治理群众参与度,做到村域范围内干净整洁。(责任人:周攀,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5.房前屋后环境治理行动。按照“扫干净、码整齐、拆通畅、保常态”要求,全域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突出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现象,落实“门前”“村庄清洁日行动”等工作机制,达到干净整洁适居的目标。对于房主长年不在家的房屋,组织党员干部、房主亲属和志愿者认领,房前屋后进行整治,并组织开展评比活动。(责任人:刘潇、魏继平,责任单位:美丽办、农技服务中心

6.庭院环境治理行动。重点围绕道路、沟渠塘堰、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做到应绿尽绿。突出保护乡村田园、河湖、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结合,倡导自然式种植,因地制宜开展荒地荒滩绿化。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门前屋后因地制宜建设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小茶园等,实现庭院绿化美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责任人:刘潇、魏继平,责任单位:美丽办、农技服务中心

7.村闲置危房治理行动。按照“应拆尽拆、宜建则建、能修则修”的原则,分类进行处置。对湾组内部的倒损废弃房屋,在开展房前屋后人居环境整治时一并拆除;暂无法拆除的,张贴警示标志;对于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的,指导户主按照农村住宅推广图集进行建设,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同时,提升乡村风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责任人:刘潇、周攀,责任单位:美丽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8.公共区域环境治理行动。重点治理村域范围内的广场、游园、公厕等公共设施,对广场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游园进行打理养护,对公厕进行保洁维护,确保广场、游园、公厕等环境干净整洁、公共设施完备管用。(责任人:刘潇、周攀,责任单位:美丽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开展常态化管护

把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整治全过程,按照事权与财权相适应的要求,厘清镇、村、单位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1.群众自治类事项。农户门前屋后“小三园”及附作物、小三格化粪池、房屋立面改造、墙体彩绘等相应设施及区域,由村委会划分责任边界,发挥“一约四会”群众自治自管作用,以“门前三包”“十户联创”为基础,推进公共卫生责任区和设施设备管护责任点网格化,树立管护责任标牌,实行群众自管,做到户户有责、人人参与、相互监督、互相提醒。

2.经营性事项。经营性自来水管网、电力线路、通讯网络、燃气管网等设施按照谁所有谁管护、谁收益谁管护原则,由镇分管领导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管护。

3.公益性事项。垃圾统筹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大三格化粪池通村通组公路和桥梁、游园广场、数字乡村镇建设设等,由村委会进行管护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7月初)

各牵头单位针对各专项行动内容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具体要求,按月度予以分解。整治办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到12月底)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根据整治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治工作。对涉及农村人居环境、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相关整治项目,按照“基层组织能力提升年”工作方案进行月通报;对其他整治项目,纳入党委重点工作清单,每月在党委班子会汇报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1月上旬)

整治办组织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合月度考评结果,出具年终考核意见并综合通报整治情况。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中下旬)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对镇村环境整治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严防出现反弹现象,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横林镇镇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四个分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统筹推进全镇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制定整治计划、行动方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要将专项行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大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目标要求,最大程度取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整治办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力度,狠抓各项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镇委镇政府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实绩考核,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在市预拨5000元/年/村管护奖补资金的基础上,镇级另外为每村安排养护资金5000元(按年底考核分数测算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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