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959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横林镇
发文日期
2008年07月02日
名称
土地租赁合同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08年07月02日

土地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08-07-02 00:00 来源:横林镇

  

  

出租方:成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天门敖天养殖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加快我镇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公司的低洼地和鱼池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及范围:租赁面积50亩(每亩600平方米)东以原血防专业队围墙为准,南以甲方水沟为准,北以杨仙村一组旱地为准,西以小仙公路水沟为准。

二、租赁时间:二十年。即二OO八年七月至二O二八年七月。

三、租赁费用:每亩每年1500元,共计150万元。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付50万元,乙方开工时付100万元。

五、其它事项

1、乙方所租土地不与村民发生任何关系,再不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所租土地只限于从事工业生产,不准私自转让他人,否则甲方可以强行收回。

3、乙方租赁期满后,可以续租,续租费用另行协商。

4、甲方收到乙方租赁费用后,乙方开始享有地土使用权。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否则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不成的,向天门市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裁定。

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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