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106795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横林镇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名称
横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横政办发〔2020〕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横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9 16:07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2020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横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5

 

2020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坚决打赢2020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翻身仗,彻底扭转我镇秸秆禁烧工作的被动局面,根据天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办公室(天禁烧办[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低茬粉碎收割达到100%、零火点和零黑斑”的工作要求和目标。采取“六抓”(抓责任压实、抓宣传发动、抓农机管控、抓值守应急、抓打击处罚、抓督办结帐)的超常规举措,全员上阵,联点联责,联防联控,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坚决打赢2020年秸秆禁烧翻身仗。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0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委:江      镇党委书记

长:成文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举成    镇人大主席

彭少勇    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石学博    镇纪委书记

魏继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镇党委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横林派出所所长

   员:刘和平、刘木权、张岱瑶、索康、周亮、董鹏、程海洋、刘孝武、杨益、杨勇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魏继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秸秆禁烧的日常工作。

同时下设四个宣传督导巡查组、一个农机监管执法组。

1.第一农村工作组宣传巡查督导组     

组长:陈       副组长:索  

成员:汪家红、巴才武、李佩、丁玉平、梅开

2.第二农村工作组宣传巡查督导组     

组长:孙       副组长:周  

成员:甘璐、谭艳、黄格、熊武、杨勇、刘木权

3.第三农村工作组宣传巡查督导组     

组长:魏继平      副组长:张岱瑶

成员:王举成、邓超、石学博、黄华志、徐傲飞、张婉琴

4.第四农村工作组宣传巡查督导组     

组长:彭少勇      副组长:董  

成员:成文平、王国桥、周贤传、汪娟、李江华、王浩然

职责:①逐村逐组巡回宣传,不留死角;

②督导各村宣传发动,责任牌落实情况;

督导村干部值守巡查,低茬粉粹收割情况;

督导各村应急处理,火点扑灭和黑斑翻耕情况;

⑤管农机,实行首问负责制;

    ⑥巡查日志按要求记录详实。

    要求:每组由组长和副组长轮流带班开展宣传督导,每天保证3-4人开展日常巡查督导工作。(人员根据情况由各农村工作组负责调配)

5.农机监管执法组

组长:孙昱      副组长:程海洋

成员:刘和平、魏拥军、程志雄、派出所3名干警(其中1名副所长,2名干警)

职责:①加强农机监管,对所有农机实行备案制,签订承诺书,下发作业许可证,督导安装粉粹装备,实行低茬粉粹收割,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机手下田作业的坚决依法打击;

②负责对不服从管理的农机手依法进行打击,对焚烧秸秆的对象进行调查取证、训诫,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并处以罚款。

各村支部书记是秸秆禁烧的第一责任人,包保村干部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强化责任,强化值守巡查,将秸秆禁烧压力传递到每一个干部,每一个农户,做到谁包的田块谁负责,谁种的田块谁负责,驻村机关干部与本村秸秆禁烧工作同责。

三、具体措施

<一>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形成禁烧氛围

1.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年秸秆禁烧工作。各村要根据要求分别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群众代表会议,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营造群众广泛参与,自觉遵守的禁烧氛围。(责任单位:镇禁烧办、各村;责任人:驻村机关干部、各村支部书记)

2.每村悬挂2条以上的横幅,每组张贴《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1张,村公共场所周围张贴《通告》5张,每组张贴红纸小标语8条以上,每户发放并张贴红纸《通告》1份。(责任单位:各村;责任人:驻村机关干部、全体村干部)

3.组织农机手培训,签定《农机手低茬粉碎收割承诺书》。(责任单位:农技服务中心;责任人:孙昱、程海洋)

4.以学校为单位,扎实开展“小手牵大手”宣传教育活动,每所学校开设两次以上的禁烧宣传课,每个中小学生发放一份《告学生家长倡议书》,由家长签字后学生带回。(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人:邓超、刘孝武)

5.各村对辖区配置的责任牌,宣传牌,开展一次“回头看”,损坏的要迅速补齐,不牢固的迅速固定,责任内容不详实、不准确或未填写的要迅速更新完善。(责任单位:各村;责任人:驻村机关干部,各村支部书记)

6.组织4个宣传车深入各村组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宣传。(责任单位:4个宣传督导组;责任人: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各村)

<二>掌握基本情况,明确禁烧责任

1.据实上报各村作物种植面积,具体到组。

2.掌握各村收割机的实有台数,并摸清是否安装粉碎设备,没有的要重点监控,不得下田作业。

3.摸清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等信息,并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

4.压实村干部包组、包户、包田块、包亲属责任,在收割时段,各村要逐组逐户上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责任单位:各村;责任人:驻村机关干部,全体村干部)

<三>强力源头管控,确保低茬粉碎收割

1.严把源头关。加强农机监管,实行农机备案制和村干部包监管农机制度。凡在我镇作业的农机手,必须签订承诺书,持镇政府核发的《作业许可证》方可下田作业。没有安装粉碎装置的农机一律不得下田作业。收割时段,村干部一律在田间地头跟班作业,做到“收割机在哪里,干部值守在哪里”。对不听劝阻不按规范要求下田作业的农机,镇农机部门、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打击。

(责任单位:派出所、农技服务中心、各村;责任人:孙昱、刘和平、王丰、程海洋、驻村机关干部、全体村干部)

2.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动员广大群众改变传统种植模式,积极发展中药材、蔬菜大棚等产业,大力开展土地流转,全力发展虾稻等种养模式。(责任单位:农技服务中心、各村;责任人:孙昱、程海洋、各村支部书记)

3.扎实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以项目为支撑,以合作社为主体,扎实开展农田低茬粉碎收割,深松和深耕深翻等服务,进一步拓展秸秆粉碎还田渠道。(责任单位:农技服务中心、各相关村;责任人:孙昱、程海洋、各村支部书记)

4.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手购买秸秆灭茬还田机、灭茬耕整机、安装北斗定位和遥感无人驾驶装置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按机具售价30%进行奖补;购买捡拾宽度在1.7m及以上的捡拾压捆机每台叠加补贴3万元,1.7m以下的每台叠加补贴0.9万元;对与镇村签订回收利用协议且建立购销台账、财务账目清晰、运营正常的收储中心(企业、合作社),按年利用大小麦、水稻秸秆量每吨奖补3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对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的企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以100吨利用量为基点,每吨补助30元。各村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户农户抓好秸秆定点收储堆放,与农机合作社和养殖大户搞好对接,促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责任单位:农技服务中心、各村;责任人:孙昱、程海洋、各村支部书记)

<四>加大巡查强度,及时解决问题

1.加大巡查力度。禁烧期间,所有镇、村干部到岗到位,加强田间值守巡查,发现火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扑灭,并组织翻耕,确保黑斑不过夜。(责任人:驻村机关干部、村干部)

2.加大督导力度。镇巡查督导专班实行全天候巡回督导,督促、指导解决秸秆禁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督导各村宣传是否到位、干部是否到岗、是否实行低茬粉碎收割、火点或黑斑情况是否处理及时。(责任单位:各督导组、各村;责任人:驻村机关干部、村干部)

3.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作业的农机手一律依法严惩。凡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无论火点大小,一律对田块户主依据村规民约及有关规定给予500至2000元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责任人:王丰、各村支部书记)

四、严格考核结账与严肃追责问责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级实绩底线考核,总分15分(上半年5分,下半年10分)。实行工作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村工作经费捆绑结账办法,重奖重罚,并视情况严格追责。

1.奖励措施。按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2000元,2000人以下的村1500元给予工作经费,禁烧工作结束后与村结算;低茬粉碎收割达到100,且未出现1处火点或黑斑的,另奖励村级禁烧工作经费10000元,村级底线考核本项计满分。

2.惩罚措施:(1)市、镇发现1处火点或黑斑的,扣减村支部书记和包保干部的绩效工资500元、200元,村级底线考核扣2分,扣减工作经费500元。

2)出现多处火点或大面积焚烧秸秆的,每次扣除村支部书记和包保干部的绩效工资2000元、10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3)凡被省、市通报发现火点或黑斑的,取消村支部书记和包保干部的绩效工资,取消该村工作经费,并对村支部书记和包保干部予以问责。

4)出现全镇第一把火的,取消该村支部书记、包田块村干部绩效工资。

5)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焚烧秸秆或唆使群众焚烧秸秆的,一律就地免职,并取消绩效工资。

禁烧期间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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