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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1516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横林镇 文 号 横政办发〔2022〕1号
标 题: 横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横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 16:35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2022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2022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天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低茬粉碎收割达到100%、零火点和零黑斑”的工作要求和目标,做到全镇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创建秸秆低茬粉碎还田示范基地3个,鼓励和引导现有收储中心、合作社、养殖户进一步提升秸秆转化利用率。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委:鲁鹏飞    镇党委书记

长: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永祥    镇人大主席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组织委员

郭双龙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金胜勇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魏继平    人大专职副主席

   员:刘木权、张岱瑶、巴才武、周亮、杨勇、李磊、程海洋、刘孝武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刘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岱瑶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镇直单位、农村工作组、各村(社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负责考核与经费结账。

指挥部同时下设四个宣传督导巡查组、一个农机监管执法组。

1.第一宣传督导巡查组     

组长:金胜勇   副组长:巴才武、丁玉平

成员:第一农村工作组各村驻点机关干部

2.第二宣传督导巡查组     

组长:周攀     副组长:周亮、吴靖文

成员:第二农村工作组各村驻点机关干部

3.第三宣传督导巡查组     

组长:魏继平   副组长:张岱瑶、徐傲飞

成员:第三农村工作组各村驻点机关干部

4.第四宣传督导巡查组     

组长:李佩     副组长:杨勇、马驰

成员:第四农村工作组各村驻点机关干部

宣传巡查督导组日常工作由组长、副组长具体负责。

5.农机监管执法组

组长:郭双龙      副组长:李磊、程海洋

成员:刘和平、魏拥军、程志雄、派出所3名干警(其中1名副所长,2名干警)

三、责任分工

(一)宣传督导巡查组

1.负责统筹安排本片区内各村秸秆禁烧宣传、督导、检查、考核排名等事项。

2.安排车辆一台,各组每天至少保证2名驻点机关干部跟车进行不间断巡逻宣传,督导各村压实责任,专人专职,强化落实。

3.及时发现当天火点、黑斑并督导各村按照要求处置到位。

4.做好巡查台账记录,每天巡查结束后在禁烧办碰头,向指挥部汇报本片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二)农机监管执法组

1.负责拟定镇农机手管理细则。

2.夏、秋收割季前组织全镇农机手开展至少1次培训。

3.与全镇农机手签订低茬收割承诺书,确保收割留茬15cm以内;组织对农机收割作业及村干部跟机作业情况进行巡查,对不按工作要求跟机作业的村组干部及高茬收割的农机手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打击处理。

(三)驻村机关干部

1.负责督导驻点村落实好秸秆禁烧巡查、宣传工作任务,做实村级责任分工、责任落实。

2.对驻点村出现的火点、黑斑、高茬收割现象到现场督导,按要求处置到位,每周向指挥部、工作组交流工作进展情况。

3.在机关例会上汇报驻点村禁烧及问题整改情况。

(四)村(社区)

1.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做到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

2.其他干部根据包组安排,做到收割期每台机器都有人跟机作业,巡查值守期每块田块都有干部、志愿者不间断值守。

3.配合做好禁烧违法行为调查处置工作。

(五)镇直相关单位

1.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抓好农机手培训、管理,确保农机手规范、安全作业。

2.镇派出所负责抓好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

3.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保证禁烧成效。

4.镇财管所负责禁烧与综合利用各项经费拨付到位。

5.其他镇直单位负责按镇指挥部要求落实禁烧与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四、政策支持

1.严格执行市级有关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手2022年新购买秸秆灭茬还田机、灭茬耕整机、圆盘犁等粉碎还田机具,安装北斗定位和遥感无人驾驶装置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按机具售价30%进行奖补;购买捡拾宽度在1.7m及以上的捡拾压捆机每台叠加补贴3万元;购入半喂式联合收割机开展低茬收割的,按机具销售价10%予以奖补。

2.对与镇村签订回收利用协议且建立购销台账、财务账目清晰、运营正常的收储中心(企业、合作社),且加工、转换利用大小麦、水稻秸秆1000吨以上的,按年利用大小麦、水稻秸秆量每吨奖补3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对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的企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以饲养100头肉牛,利用大小麦、水稻100吨为基点,每吨补助30元。

五、考核结账及经费保障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级实绩考核,分值10分(上半年3分,下半年7分),考核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在全镇三级干部会上设置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优胜奖,第一名奖励工作经费1万元,第二名奖励8000元,第三名奖励6000元,第四名奖励5000元。

2.按照小麦、水稻种植面积(不叠加计算)1元/亩的标准为各村安排低茬收割经费,出现高茬收割的,按照2元/亩的标准扣减经费,扣完为止;按照0.5元/亩的标准安排巡查经费(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算),村巡查人员不在岗或15分钟以内不能到达现场的,一次扣减经费100元,扣完为止。

3.村级自行安排将未粉碎还田的小麦、水稻、油菜等作物秸秆尽数转运离田,并集中安排堆场沤肥处置的,由村级申请,镇专班现场核验后每村增拨工作经费1000元。

4.农村工作组宣传巡查用车按照市场价格签订租车劳务合同,工作组每日出车前提前到办公室办理用车申请手续,禁烧工作结束后将巡查台账、明细等交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据实结算费用。

六、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露天焚烧秸秆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视情节轻重扣减村(社区)工作经费500-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镇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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