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林镇2023年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2023年横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横林镇2023年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天门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各项工作措施,彻底扭转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不利局面。紧紧围绕“低茬粉碎收割达到100%、零火点和零黑斑”的工作要求和目标,力争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力争不因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不力被市环委会办公室通报约谈;力争不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负面舆情事件,圆满完成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各项工作,总体评价良好,在全市考核排名靠前。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3年横林镇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政 委:鲁鹏飞 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田 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永祥 镇人大主席
高 磊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 潇 镇党委副书记
李 佩 镇党委组织委员
郭双龙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董 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 攀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金胜勇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魏继平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 员:马驰、徐傲飞、邵振杭、杨勇、熊加强、李磊、程海洋、熊碧安、张国斌、刘孝武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镇直单位、农村工作组、各村(社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负责考核与经费结账。
指挥部同时下设四个分指挥部、一个执纪执法组。
1.第一分指挥部
组 长:金胜勇 副组长:杨勇、熊加强
成 员:第一农村工作组各村驻点机关干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2.第二分指挥部
组 长:周 攀 副组长:徐傲飞、程海洋
成 员:第二农村工作组各村驻点机关干部、农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3.第三分指挥部
组 长:魏继平 副组长:邵振杭、熊碧安
成 员:第三农村工作组各村驻点机关干部、镇水管站
4.第四分指挥部
组 长:董 鹏 副组长:马驰、张国斌
成 员:第四农村工作组各村驻点机关干部、镇畜牧服务中心、禁毒中心
5.执纪执法组
组 长:郭双龙 副组长:李磊、程海洋
成 员:蒋明璋、魏拥军、程志雄、派出所3名干警(其中1名副所长,2名干警)
三、责任分工
(一)各分指挥部
1.负责统筹安排本农村工作组内各村秸秆禁烧宣传、督导、检查、考核排名等事项。
2.安排宣传巡查车一辆,夏、秋两季露天禁烧工作期间进行不间断巡逻宣传,督导各村压实责任,专人专职,强化落实。
3.及时发现当天火点、黑斑并督导各村处置到位。
4.做好巡查台账记录,每天巡查结束后在镇禁烧办碰头,向指挥部汇报本片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二)执纪执法组
1.负责对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对在督查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或失职渎职造成影响的,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执纪问责或组织处理,确保将镇委、镇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组织对农机收割作业情况进行巡查,对高茬收割的农机手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打击处理。
(三)驻村机关干部
1.负责督导驻点村落实好秸秆禁烧巡查、宣传工作任务,做实村级责任分工、责任落实。
2.对驻点村出现的火点、黑斑、高茬收割现象到现场督导,按要求处置到位,每周向指挥部、工作组交流工作进展情况。
3.在机关例会上汇报驻点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及问题整改情况。
(四)村(社区)
1.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做到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组织本村(社区)干部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入户宣传,并与农户签订好承诺书。
2.村干部根据包组分工,做到收割期每台机器都有人跟机作业,巡查值守期每块田块都有干部、志愿者不间断值守。
3.配合做好禁烧违法行为调查处置工作,发现违法焚烧秸秆等农作物现象及时向镇指挥部和派出所反馈。
(五)镇直相关单位
1.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拟定镇农机手管理细则,抓好农机手培训、管理,组织农机手签订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承诺书,确保农机手规范、安全作业。
2.镇派出所负责抓好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对各分指挥部发现的第一起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形成典型案例,对引发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以“严禁秸秆焚烧,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拉大手”活动保证禁烧成效。
4.镇财管所负责禁烧与综合利用各项经费拨付到位。
5.在分指挥部的安排下做好日常宣传、巡查、督导等工作,确保本单位所负责的各村无高茬收割、无火点、黑斑,及时处置片区内各种突发情况。
四、考核结账及经费保障
1.镇政府安排工作经费20000元,用于保障各分指挥部开展日常宣传和巡查管控工作。
2.按照0.5元/亩的标准为各村安排巡查经费(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算),村巡查人员不在岗或15分钟以内不能到达现场的,一次扣减经费100元,扣完为止。
3.村级自行安排将未粉碎还田的小麦、水稻、油菜等作物秸秆尽数转运离田,并集中安排堆场沤肥处置的,由村级申请,镇专班现场核验后每村增拨工作经费1000元。
4.各分指挥部宣传巡查用车按照市场价格签订租车劳务合同,工作组每日出车前到办公室办理用车申请手续,禁烧工作结束后将巡查台账、明细等交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据实结算费用。
5.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级实绩考核,考核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露天焚烧秸秆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视情节轻重扣减村(社区)工作经费500-2000元;对因秸秆露天焚烧问题突出造成镇政府被市环委会办公室约谈、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造成重大事故和不良影响的村在评先创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由镇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对秸秆禁烧工作表现良好的村给予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优胜奖,第一名奖励工作经费1万元,第二名奖励8000元,第三名奖励6000元,第四名奖励50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增强做好秸秆露天禁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做到工作力度不降、措施不减。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分指挥部成员、各村(社区)干部要加强日常巡查,对镇指挥部交办的问题及时处置、反馈,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田块”的联动网格化体系,确保分工明确,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秸秆露天禁烧的高压态势,严惩“第一把火”,各村(社区)对发现的第一起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由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形成典型案例并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小喇叭等予以曝光,做到“宣传到位、管控到位、处罚到位”,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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