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潭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09:00 来源:净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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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潭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净潭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天门市净潭乡状元大道109号;邮编:431730;电话:0728-45312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乡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净潭新时代”微信公众号、天门日报等宣传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坚持“零失误”的工作原则,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精准无误,同时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机密及个人隐私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乡利用政务公开栏、LED大屏、标语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动态,不断丰富信息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乡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总体上看,2023年社会群众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较好,全年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净潭乡无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净潭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开设了村(居)信息公开栏目;二是充分利用了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提升了政府工作解读水平。进一步创新了解读传播形式,严格落实了制发的政策解读规范。

(二)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来源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重点领域信息收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村(居)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方式和途径,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落实好政策解读所要求的相关链接导入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落实重点领域信息收集工作,组织乡直单位负责人、各办公室主任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 开工作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大村(居)信息公开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确保村(居)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今后,我乡将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工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乡发展动态,认真向先进部门学习经验,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度净潭乡没有相关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2023年我乡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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