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109289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卢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06日
名称
卢市镇畜禽积存粪污清理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6日
卢市镇畜禽积存粪污清理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畜禽积存粪污治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振宇
副组长:董 维
成 员:苏 哲、李 飞、骆德方
二、明确工作任务
1、督导设施运行。对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强监管,保证设施规范使用,正常运行。
2、清理积存粪污。因地制宜,因场施策,对积存粪污选择科学治理模式,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及粪污露天存放现象。
3、强化整改落实。在督导检查过程中,要及时针对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4、清理时间:2020年4月7日—4月30日。
卢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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