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11863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卢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名称
卢市镇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两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卢市镇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两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11:1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要求,督导全镇各行各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两会”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迅速将各类风险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改时间

2021年3月7日-3月10日

二、检查整改范围

全镇范围内各行各业

三、分组情况

   (一)第一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胡小波

责任单位:政法(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检查范围:消防易爆物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

   (二)第二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艾

责任单位:工业办、城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

检查范围:加油站、液化气站,道路安全、渡口安全,醉驾、超速、无证驾驶,营运车辆,工业企业、服装加工厂,商超、宾馆酒店、网吧,渡口、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燃气管网建设工地,村(居)民用电安全。

   (三)第三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曾军林

责任单位:扶贫办、财管所、福利院、所涉建设单位

检查范围:扶贫项目、财管所改扩建项目工地,福利院。

 (四)第四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杨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中心学校

检查范围:卫生院改建项目、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校车安全)。

 (五)第五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董

责任单位:农 办、供电所

检查范围:农产品加工、收储、烘干企业、水厂,农业生产用电(主要是泵站用电)。

  四、检查督导要求

各检查督导组要深入行业、企业、单位,对所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根据检查内容,下达整改通知书,存在较大隐患的,必须停工停产,限期整改到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关停。凡在整改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

                                         卢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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