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办场园 / 卢市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0102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卢市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卢市镇开展2022年元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
卢市镇开展2022年元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04 11:09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等相关安全生产政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定于111月5日在全镇开展元旦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各类风险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持续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赵君波党委书记

组 长:胡振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曾军林、肖 野、戴佳辉、董 维、宋义英、杨 剑、赵 蕾、刘恒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及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

二、综合督导巡查组

    长:宋义英

    员:丁章莉

工作职责: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伤亡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提请政委镇政府约谈并严肃追责问责。

三、分组安排

第一检查督导组

    长:曾军林

    员:卢继超、庞玥、郭善庆

责任单位:镇人大、扶贫办

检查内容:扶贫项目、财管所福利院(食品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

第二检查督导组

    

    员:涂龙、沈雄涛、甘建华、张圣军

责任单位:政法(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检查内容道路交通安全、营运车辆、建筑工地、夏万渡口、施家渡口、合丰渡口、黄口渡口、龙坑渡口、六家邮寄快递经营点、富迪超市、多乐福超市消防安全

检查督导组

    :董

    员:苏哲、魏云山、吴鹏远、黄新华、万

责任单位:农办、卢市供电所

检查内容:农产品加工、收储、烘干企业、水厂,农业生产用电(泵站用电)村(居)民用电

检查督导组

    长:戴佳辉、杨

    员:宋涛、蒋昊辰、吴坤、王志刚、彭泽彪

责任单位:工业办、城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检查内容:加油站、液化气站,工业企业、服装加工厂宾馆酒店、网吧,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卢市站、燃气管网建设工地,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店

必检重点企业:金发达、汉腾智能家居、鑫鑫木业、华晨塑料有限公司、隆鑫木业、天美装饰

检查督导组

    长:赵

    员:许尚辉、熊义军、魏彦普、各村主要负责人

检查内容:各村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社区居民用电、燃气、房屋安全

检查督导组

    刘恒超

   员:张 涛、杨栋成、杨 俊、石 泉、徐 波、黄昶畅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中心学校

检查内容:卫生院、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育苗幼儿园、新星幼儿园、巾河小学(含幼儿园)、河岭小学(含幼儿园)、刘集小学(含幼儿园)校园安全、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

四、检查督导时间及要求

(一)排查整治阶段(1月5日至1月6日)

各检查督导组要深入行业、企业、单位,对所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登记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集中攻坚阶段(1月7日至1月8日)

各检查督导组要针对检查情况要拿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存在较大隐患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责令停工停产,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营业;

(三)巩固提升阶段(1月8日至1月9日)

将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在1月9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检查台账(整改通知书、检查照片等)交至镇应急办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单位、本辖区内安全、稳定开展自查整改行动。发现安全、稳定隐患第一时间向镇政法(应急)办报告。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任务加强协助配合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工作统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责、齐抓共管;

(三)加强机制建设。各村要及时将辖区内的工贸企业,纳入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内容,要研究制定针对性、实效性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切实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

卢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