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74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卢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14日
名称
卢市镇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第一次“代表行动”活动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4日

卢市镇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第一次“代表行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4 00:00 来源:卢市镇人民政府

各有关村、单位及全体市、镇人大代表:
  为了保证我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效深入地扎实开展,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一次“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的视察活动,专题对前阶段各村开展脱贫攻坚活动的视察,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8年4月20日
  二、人员分组分村安排:
  以原划定的七个代表小组对划定的七个片区开展视察。
  三、视察的内容:
  1、市、镇各有关单位干部职工是否按要求开展了一次结对帮扶,扶贫手册填写是否规范。
  2、一次培训会是否按要求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到会人员是否清楚,并有记载。
  3、市场主体培育情况,各村要有一个专业合作社,每组要有一个家庭农场。是否有、打算如何培育。
  4、整理一次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并查看档案。
  四、要求:
  1、各参加单位和人员必须按此方案认真细致作好准备,每村查看贫困户不得少于5户。对支部书记和村干部要按要求现场提问。
  2、全体参加视察的代表请于4月20日上午8:00准时在镇集中出发。
  3、下午3:30在镇二楼会议室集中碰头交流,请镇委、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听取视察的情况汇报。各组材料员做好汇报准备。
  4、对反映的建议意见完成情况,必须在5月30日前对人大主席团进行回复。
  5、视察期间,请全体代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六条禁令,确保廉洁高效。


                                       卢市镇人大主席团
                                       卢市镇人大联络处
                                        201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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