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74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卢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13日
名称
致广大联合收割机手的一封信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13日

致广大联合收割机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8-05-13 00:00 来源:卢市镇人民政府

广大联合收割机手们:
  你们好!感谢您积极参与、支持卢市镇的农业生产工作!
  近年来,由于联合收割机收割农作物留茬过高,广大农民群众为了抢农时、图省事,往往把农作物秸秆就地烧掉。秸秆中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和纤维素,焚烧不但造成土壤板结,浪费大量的能源和有机物质,而且造成空气污染。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不仅可以促进农业资源循环利用,还可以消除焚烧秸秆的污染源,改善生态环境,是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内容和内在要求。搞好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保持空气清新、道路畅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天门市2018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卢市镇2018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为搞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防止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我们向广大联合收割机手提出如下要求和希望:
  一、广大联合收割机手要从大局出发,认清低茬收割的好处和秸秆焚烧的危害,自觉遵守政府规定,切实做到低茬收割。
  二、为了方便农户种植,请联合收割机手严格操作规程,凡在卢市辖区内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粉碎还田装置,所有作业田地块一律低茬收割,秸秆留茬高度不高于10厘米。镇政府将对经检查合格的农机粘贴“2018年农机作业许可证”。对不符合作业条件、不按要求收割的农机手,进行处罚,并现场责令停工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禁止其继续收割作业。对跨区作业的农机手,将吊销其跨区作业证,并通报其所在地农机监理部门,取消其2019年度作业证领取资格。
  三、联合收割机手要严格遵章守纪,坚决做到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载人。
  希望广大联合收割机手认真学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自觉遵守农机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公安和农机部门的安全检查,确保农机驾驶操作安全。
  

                                         卢市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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