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74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卢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名称
天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天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28 00:00 来源:卢市镇人民政府

  一、低保五保兜底政策

  (一)农村一类低保户最低每年3300元,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为每年5800元。

  (二)精准扶贫补助:低保对象人均60元/月,五保对象按人均1000元/年。

  二、医疗救助政策

  (一)市政府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2018年人平180元医疗保险费(新农合)。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住院没有住院起付线,而且,一般贫困户比一般新农合居民多报销10%;低保户按新农合报   销后,余额再报销70%,五保户住院费全额报销。

  三、危房改造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的,今年中央每户补助9300元。

  四、教育助学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政策,直接在校申报领取。具体为:

  (一)幼儿教育阶段:按每生每年1000元给予补助;

  (二)小学、初中阶段:学费及课本费全免,小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三)高中阶段:学费全免,按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

  (四)中职教育阶段:学费全免,每生每年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

  (五)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可享受雨露计划,即每人每年发放3000元补助。

  五、产业扶贫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户注册新型经营主体(如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可免费注册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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