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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075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卢市镇 文 号
标 题: 卢市镇工会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
卢市镇工会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06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群团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确保工会改革落实到基层,根据《中共天门市委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推进全市乡镇办场区工会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办发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稳妥、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工作指导方针;坚持做强基层、夯实基础,依法推动卢市镇开展普遍建会行动,建立健全本镇内各类基层工会组织;坚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改革工会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承担起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为卢市镇工会联合会的跨越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职责定位
  卢市镇工会联合会是卢市镇所属基层工会的领导机构,在镇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法履行工会基本职责和其他社会职责。
  1.围绕镇中心工作,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等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卢市镇工会联合会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2.在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断拓展职工成才成长空间,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3.负责镇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职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依法开展普遍建会行动,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提高工会建会率。
  4.建立工会联合会向镇委汇报工作制度、与党委会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相关规定的研究制定。
  5.建立健全镇内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积极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制度,签订各类集体合同。
  6.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职代会规范建设,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7.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镇内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推行工会劳动争议建议书、意见书,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引导职工依法、合理、有序表达诉求,促进职工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8.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9.协管和培训基层工会干部,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
  10.依托对开展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立服务职工平台,为职工提供帮扶救助、就业指导、心理疏导、信访接待、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协调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1.指导基层工会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开展“双爱双评”活动、会员评家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镇内基层工会基本达到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的“六有”目标。
  12.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组织体制和干部配备管理
  (一)组织机构设置
  1.成立卢市镇工会联合会,其人员编制从机关内部统筹安排。
  2.工会联合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3.完善工会联合会办公场所,刻制印章,挂牌子。其工作经费来源由镇政府和市总工会共同解决。
  (二)组织管理机制
  1.卢市镇工会联合会在卢市镇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卢市镇委领导为主。
  2.所属的基层工会,实行工会联合会与基层单位党组织双重领导,以基层单位党组织领导为主。
  3.所属的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委员会,由工会联合会统一管理。镇内已有上级主管工会的基层工会组织,原组织关系不变,也可以由有管理权限的上级工会进行调整。
  (三)干部配备管理
  1.卢市镇工会联合会职数设置为: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2名。主席由镇委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主席由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担任;兼职副主席由所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工会的主要负责人、有关方面代表、一线职工和先模职工担任。卢市镇工会联合会委员中,一线和先模职工委员应占一定比例。镇委按组织程序对工会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并书面征求市总工会对干部配备的意见,履行任职的民主程序;工会联合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报镇委和市总工会审批。
  2.工会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镇委需按有关规定事先征得市总工会同意。卢市镇工会联合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出现缺额时,按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新任职的工会联合会干部,应积极参加任职资格培训。
  3.工会联合会干部和工会协理员,可以兼任所管理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主席或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经工会联合会与基层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协商同意,可以向基层工会推荐本单位以外人员作为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视镇工会联合会现有条件情况,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基层工会兼职干部和工会志愿者发放补贴。
  4.卢市工会联合会所管辖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应报经同级党组织和工会联合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选举结果报卢市工会联合会批准,凡违反规定程序的,应重新选举。
  (四)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审议和批准工会联合会的工作报告,以及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经市总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2.建立全委会议制度,工会联合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工作,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3.建立主席办公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阶段性工作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工作落实。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共建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注重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镇委和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会工作活力。
  (二)加强工作保障
  通过招募工会志愿者、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充实工会工作力量。将工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工会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三)加强服务指导
  积极争取镇委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推动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提高工会工作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比例,落实工作考评办法。
  (四)完成工会改革
  组建工会改革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并将方案报市总工会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在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卢市镇工会联合会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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