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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6428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机构 麻洋镇 文 号 麻发〔2020〕6号
标 题: 麻洋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麻洋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5 16:51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民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麻洋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麻洋镇委员会                      麻洋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

             麻洋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工作要求,彻底查清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根据天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这次排查工作,彻底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建立工作清单,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违建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抢台霸台、一户多台、非法开发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的违法建房行为,保障农民节约用地和合理的建房需求。坚决遏制新增耕地违法建房行为发生,大力整治农村乱占耕地乱象。

二、工作任务

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房屋的规划、审批、建设、使用、处罚等情况。根据不同房屋使用类型,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市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占用耕地依据。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准,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地的土地等,都属于耕地范围。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的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未能批准的宅基地;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没有用地计划未办理用地手续;没缴纳相关规费未取得用地手续;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这些都是违法违房。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0〕4号)要求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属于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住宅类。农村宅基地类,以每一栋房屋为一宗地展开,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时间、建筑占地面积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建立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时间、建筑面积、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时间、建筑面积、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质量管控。

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时间安排

10月9日前,各村上报乱占耕地建房的摸排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抓实摸排工作。各村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是摸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并安排一名专人负责配合填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压实到人、落实到位。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

各村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摸排,全面掌握本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并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省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填报程序中填报,须单独上报。

(二)六个一律,严控新增。

要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势头。对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发生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认定,实行“零容忍”;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一律依法拆除;对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行为,一律实行“双惩处”;对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违法占地处理;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一律移送纪委监委;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行为,一律追究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监督,防止遗漏。

摸排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邀请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凡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要予以公开通报;要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要利用广播、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由镇整治专班制作“八不准”“六个一律”等宣传标语,统一发放各村悬挂张贴。政策宣传要进村组,在全镇形成浓厚的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坚决惩治群众反映强占多占、非法买卖、公职人员违法占耕地建房问题,对打着专项整治工作旗号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附件:麻洋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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