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河镇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1号)、《天门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开展资产清查、数据甄别、登记录入,确保打到“资产清、项目清、资金清”。
根据汇总审核统计,2013-2020年以来我镇共投入各级各类扶贫资产规模3384.5603万元,形成项目资产总规模3288.7303万元,形成资产占比97.17%。其中:经营性资产140万元,占比4.27%;公益性资产2672.59万元,占比81.27%;到户类资产476.14万元,占比14.48%。应确权资产规模3288.7303万元,其中:到户类资金规模476.14万元,占比14.48%;到村资金规模2760.3603万元,占比83.93%;到镇资金规模52.23万元,占比1.59%(明细见附表)。经过镇党委会会议审核通过,现将全镇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等资产确权归属所有权人,请各村尽快完善相关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机制,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全面振兴。
石家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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