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汪场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
《汪场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汪场镇委办公室
汪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汪场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八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湖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11〕2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11〕1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政治,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把政治可靠、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强、真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头创先争优的优秀党员选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积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选举时间
全镇24个行政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初开始,至10月底前结束。9月22日前后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村民委员会选举日为10月13日。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选举工作按市委组织部要求与村同步开展。
三、选举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宣传教育。换届选举工作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支部要树立正确的选人导向,认真组织实施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违纪违法等行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公开信、公开栏、标语、横幅和远程教育等形式,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切实做到家喻户晓。
(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整个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农村人员流动数量大、范围广的实际,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群众的联系,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参与。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工作程序、方法步骤、选举结果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表达权,尤其要落实好他们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权、对村委会成员的提名权、对村“两委”成员的推选和投票选举权。村委会选举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公平竞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办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对重难点及信访问题较多的村,要选派专人指导,加强对换届程序的全过程监督。
(三)精干高效,严格控制职数。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采取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步骤相互交叉的办法进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两委”成员一般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总数一般为3至4名。具体为:村民总数在15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统一确定为3名,分别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委员(妇女计生委员);村民总数在1500-3000人的村,村干部职数确定为3-4名,不得超过4名,分别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2名委员(财经治保委员、妇女计生委员);妇女计生委员必须由女同志担任,“两委”成员中要有一名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四)保障妇女权利,实行设岗定位。要保障妇女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在推选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要达到30%以上的比例。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要有妇女成员;采取“设岗定位”的选举方式,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名额,确保妇女参选和当选。
四、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一)村党组织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5个阶段25个步骤):
根据有关规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按以下程序和步骤,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并组织,交叉进行。
1、准备阶段(9月13日前)
(1)9月5日前,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镇对村级班子进行考核,提前调整选配村党组织书记。
(2)9月7日前,镇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
(3)9月8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动员,培训业务骨干,上述工作可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4)9月10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支部会议,研究部署换届选举有关事项。
(5)9月12日前,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镇党委研究审批请示事项,并及时下达批复。
(6)9月13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委批复意见,讨论通过《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
2、推荐阶段(9月14日—17日)
(7)9月16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8)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情况及目标考核、民主评议、财务审计清理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9)镇党委对推荐对象中没有被列入考察范围和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分别进行谈话,作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3、考察阶段(9月18日—19日)
(10)镇党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考察座谈的对象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本村“两代表一委员”、党员、村民代表和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等。
(11)镇党委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在征求纪委、计生、综治、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原则上等于应选人数),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12)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经与村党组织委员会沟通,村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呈报《关于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
(13)镇党委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审核批复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审定的候选人,方能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3、选举阶段(9月20日—22日)
(14)镇党委审核、公示候选人《四项承诺书》。根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本村三年发展目标和上级有关要求,候选人书面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其承诺内容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分别签订《四项承诺书》,并在全村党员群众中进行公示和宣传。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15)村党组织委员会在镇党委及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首先要做好会务准备,镇党委指导村党组织班子做好印制选票、布置会场、提前通知每名党员开会的时间和地点等会务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结束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16)当场宣布计票结果。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17)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在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指定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会议议程主要有5项:一是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办法;二是表决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三是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四是选举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五是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讲话。
(18)选举结束后,在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19)镇党委批复选举结果。待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发布公告。
5、总结阶段(9月23日后)
(20)材料归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1)建章立制。各指导督导组帮助村党组织制定好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2)检查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要对选举工作进行检查,看选举是否依规依章进行,党员的权利是否得到充分行使,总结选举工作的经验,并向市委组织部写出总结报告。
(23)做好思想工作。镇党委与新当选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与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以及上一届退下来的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心,做好思想工作。
(24)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主持开展工作。在镇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与上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搞好工作交接,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三年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结合承诺事项,积极开展工作。
(25)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镇指导督导组、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和指导开展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委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1、选举工作准备(9月13日前,与村党组织选举准备工作一并进行)
(1)9月5日前进行财务清理审计。镇委、镇政府组织专班对村财务进行清理审计,清理审计后对村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公开。
(2)9月8日前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镇委成立选举工作指导组,研究选举工作,并选派有经验和责任感的干部驻村指导工作。
(3)9月9日前召开动员会和民主评议村“两委”成员。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讨论通过《XXX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同时召开第七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第七届村委会全体成员述职和财务审计报告,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
(4)9月10日前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5)9月10日前确定选举日期,宣传发动。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选举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讨论确定选举日、选举地点、公布选举方式和日程安排,讨论通过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报镇指导组备案,研究宣传发动方案,广发《致村民公开信》、张贴标语、拉挂横幅、举办专栏,营造换届选举工作氛围。
(6)9月11日前培训选举骨干。由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参与选举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便于指导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和推选村民代表(9月14日—22日)
(7)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确定《XXX村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办法》和选民登记员,安排选民登记有关事宜并公告。会议之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8)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25人至5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30%的比例。
3、直接提名候选人(9月23日—10月1日)
(9)候选人提名准备。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会议,讨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职数、职位、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及提名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职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重点提名对象、提名办法、提名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发布公告,通知全体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按设置的职位印制等额提名票。
(10)组织引导。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组织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退休返乡干部职工等积极参选。鼓励在发展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成员连选连任。
(11)等额提名候选人。动员村民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出以公心,发扬民主,提名自己信得过的“当家人”。
(12)候选人资格审查。按照每一个职位确定两名的原则,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从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按得票多少递补。
4、签订《四项承诺书》、正式候选人竞选和投票选举(10月2日—13日)
(13)正式候选人签订《四项承诺书》。正式候选人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四项承诺书》,驻村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对候选人的承诺内容审核把关,并于10月3日将《四项承诺书》予以公示。不履行承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14)发放选举证和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在家参加选举的村民颁发选举证。对户口在本村的外出人员,在选举日当天不能回来投票的,须于9月22日前,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在本村没有近亲属的可委托有选举权的其他村民代为投票),并告知村民选举委员会。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二人,且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审核确认委托有效后,于10月6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撤回。
(15)投票准备。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并分工负责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一是由镇统一印制选票。按规定的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在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位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是确定投票方式。组织召开选举大会实行一次性投票,不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三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村民公布公告。四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五是部署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验证处、发票处、代写处、观察处,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响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组设立一个领票处并准备数个秘密划票间,主席台前放置3个投票箱。六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七是安排、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16)召开选举大会投票(10月13日)。参加选举的全体村民持选举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1、清点到会人数;2、宣布大会开始;3、奏国歌;4、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5、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6、正式候选人宣读《四项承诺书》;7、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8、检查并密封票箱;9、启封、清点选票;10、讲解选票;11、验证发票;12、秘密划票;13、投票;14、销毁剩余选票;15、会场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16、检验选票;17、公开计票;18、当场公布结果; 19、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20、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宣布当选名单,镇领导代表政府颁发当选证书。村民选举委员会于三日内,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名单。
5、工作移交,健全村级其他组织,建章立制(10月14日—17日)
(17)工作移交。10月14日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活动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项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各指导督导组派人负责监督移交。
(18)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等专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其他组织组成人员名单。
(19)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于10月16日前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3—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20)建章立制。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21)总结归档。指导督导组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整理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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