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930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岳口镇
发文日期
2017年06月13日
名称
岳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情况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3日

岳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情况

发布时间:2017-06-13 00:00 来源:岳口镇

  岳口镇人民政府与岳口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岳口镇延续镇级建制,镇村之间不另设管理层次。
  (一)党政机关内设机构
  镇党委、政府设6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城乡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牌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直属事业单位
  岳口镇财政分局(挂农村经营管理站牌子),正职可按相当副科级选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主要承担岳口镇财政、金融协调、农村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等工作。
  岳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正职可按相当副科级选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受市直部门(执法主体)委托承担岳口镇范围内执法职责。
  保留岳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派驻机构
  上级延伸派驻岳口镇的机构(含按区域设置的机构),实行岳口镇和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工作上以岳口镇管理为主。
  保留岳口国税分局、岳口地税分局、岳口工商所、岳口法庭、岳口派出所、岳口司法所等行政机构。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岳口分局、市交通运输局第三分局、市环保局岳口监督管理站、岳口水利管理站、岳口文化馆等事业单位。设立市城乡规划局岳口规划管理分局。
  (四)其他机构
  保留岳口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岳口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岳口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岳口镇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岳口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岳口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其管理体制与服务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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