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1-35110 | 主题分类 | 扶贫 |
发布机构 | 张港镇 | 文 号 | |
标 题: | 张港镇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持对象公示 |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关于“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的要求,经镇村入户核查,初审汇总,现将我镇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持对象名单(83人、补助资金124500元),按户籍地同步在相关村委会、乡镇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示。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0728-8211058
邮箱:122264397@qq.com
公示时间: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14日
附件:天门市张港镇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持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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