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6年第6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第二季度专项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本次抽检的产品包括糕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蛋制品,乳制品,豆制品20个食品大类47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我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置。
2026年07月23日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2.油炸肉类(自制)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3.煎炸过程用油检验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KOH)。 4.熏烧烤肉类(自制)检验项目包括苯并[a]芘、铅(以Pb计)。 5.酱卤肉制品(自制)检验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罂粟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那可丁。 6.酱腌菜(自制)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687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NY/T 1040-2021《绿色食品 食用盐》、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罗丹明B、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 2.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 3.味精检验项目包括谷氨酸钠。 4.料酒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5.普通食用盐检验项目包括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碘(以I计)、钡(以Ba计)。 6.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7.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 8.酱油检验项目包括全氮(以氮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 9.鸡粉、鸡精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呈味核苷酸二钠、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谷氨酸钠。
三、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柠檬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2.大米检验项目包括无机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 3.挂面检验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 4.玉米粉(片、渣)检验项目包括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₁。 5.米粉检验项目包括总汞(以Hg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 6.谷物加工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
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536-2021《菜籽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菜籽油检验项目包括乙基麦芽酚、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
五、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丝瓜检验项目包括吡虫啉、噻虫嗪、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 2.大白菜检验项目包括吡虫啉、毒死蜱、氧乐果、阿维菌素。 3.姜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克百威、吡唑醚菌酯、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铅(以Pb计)、镉(以Cd计)。 4.山药检验项目包括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涕灭威。 5.枇杷检验项目包括啶虫脒、噻虫嗪、敌敌畏、杀扑磷、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水胺硫磷、甲胺磷。 6.柑、橘检验项目包括2,4-滴和2,4-滴钠盐、三唑磷、丙溴磷、克百威、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 7.梨检验项目包括乙螨唑、吡虫啉、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 8.橙检验项目包括2,4-滴和2,4-滴钠盐、丙溴磷、氧乐果、氯唑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 9.油桃检验项目包括克百威、噻虫胺、氧乐果、甲胺磷、苯醚甲环唑。 10.猪肉检验项目包括克伦特罗、多西环素、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氯霉素、沙丁胺醇、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 11.猪肝检验项目包括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沙丁胺醇、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 12.甘薯检验项目包括噻虫嗪、毒死蜱、氟虫腈、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 13.番茄检验项目包括噻虫嗪、敌敌畏、毒死蜱、甲拌磷、腐霉利。 14.胡萝卜检验项目包括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氟虫腈、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辛硫磷。 15.芒果检验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吡唑醚菌酯、吡虫啉、噻嗪酮、噻虫嗪、噻虫胺、戊唑醇、氧乐果、苯醚甲环唑。 16.花生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₁。 17.苹果检验项目包括三氯杀螨醇、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 18.茄子检验项目包括吡唑醚菌酯、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镉(以Cd计)。 19.荔枝检验项目包括吡唑醚菌酯、毒死蜱、氟吗啉、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氰霜唑、溴氰菊酯、苯醚甲环唑、除虫脲。 20.菜豆检验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吡虫啉、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 21.豇豆检验项目包括倍硫磷、克百威、啶虫脒、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灭蝇胺、甲胺磷、阿维菌素。 22.辣椒检验项目包括倍硫磷、吡唑醚菌酯、吡虫啉、呋虫胺、啶虫脒、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镉(以Cd计)。 23.香蕉检验项目包括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氟唑菌酰胺、氟虫腈、氧乐果、腈苯唑。 24.马铃薯检验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噻虫嗪、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镉(以Cd计)。 25.鸡肉检验项目包括多西环素、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氯霉素、沙拉沙星、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 26.黄瓜检验项目包括乙螨唑、哒螨灵、噻虫嗪、毒死蜱、氧乐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
六、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第46号《关于将红2G等物质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熏烧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并[a]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2.腌腊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红2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七、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519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GB 54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干酪、再制干酪、干酪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
八、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饮料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 2.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NO₂⁻计)、大肠菌群、界限指标-偏硅酸、铜绿假单胞菌。 3.饮用纯净水检验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大肠菌群、耗氧量(以O₂计)、铜绿假单胞菌。
九、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调味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霉菌。
十、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饼干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霉菌。
十一、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检验项目包括三氯蔗糖、水分、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
十二、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92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检验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以Pb计)。 2.果冻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
十三、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干制食用菌检验项目包括甲基汞(以Hg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 2.酱腌菜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十四、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以Pb计)。 2.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安赛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霉菌。
十五、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再制蛋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
十六、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35884-2018《赤砂糖》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糖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2.冰糖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3.白砂糖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4.红糖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5.赤砂糖检验项目包括不溶于水杂质、二氧化硫残留量、干燥失重、总糖分、螨。
十七、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藻类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
十八、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粉丝粉条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十九、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粽子检验项目包括安赛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2.糕点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霉菌。
二十、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2.豆干、豆腐、豆皮等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