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19096
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名称
天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天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
6月13日天门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据了解,以往,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为医保经办机构拨付至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至职工个人。而此次改变发放方式,是在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确保生育津贴能够以更快、更直接的方式惠及每一位参保女职工。
在天门参保的女职工,生育后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入生育津贴申报事项,轻松完成账户维护与生育津贴申领。相关申报信息,一旦审核通过,生育津贴将直接划入个人银行账户,无需再通过单位进行转交。
“即申即办”的便捷服务模式,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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