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3282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天发改价格〔2021〕4号
标 题: 关于明确2021年春季普通高中收费政策的通知
关于明确2021年春季普通高中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3 11:25

各高级中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根据原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7〕5号)和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高中收费行为切实加强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17〕178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19〕218号)和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湖北省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春季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普通高中2021年春季收费政策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

省、市级示范高中9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

各学校住宿费标准见附件1。

三、服务性收费

公办高中服务性收费只有伙食费一项,学校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学生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学生进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采用更改作息时间、限制学生出入等手段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收支情况定期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食堂营利和结余部分必须全部退还给学生

四、代收费

(一)高中教科书和教辅资料费属代收费用,普通高中教科书费收费标准执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出版局核定的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价格,具体价格见《天门市2021年春季高中教科书收费标准》(附件2)。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度,确保在任一学段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凡进入校园的教辅材料必须从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内选购。暑假作业本费和课堂作业本费并入教辅材料费,不再单独作为代收费项目。取消空白抄本费,学生家长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严禁在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向学生强制推荐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教科书和教辅材料费可以集中预收、期末结算的方法收取。学期结束前,各学校应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及时结算预收费用,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支清单,同时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备查。

(二)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高考必考和选考考试科目为每人每科35元。必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选考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生从中选3个科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各类艺术专业(含技能测试)统考或联考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35元;主考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专业考试(含技能测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标准为每生每科25元,具体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美术和音乐)、体育与健康等13个科目。

(三)高考体检费: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必须按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项目检查,收费标准按照不突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执行。

五、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在入学通知中注明有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及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不得坐收坐支。所有收费必须向学生开具正规票据。

六、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发改委、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各校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七、严禁各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不得允许社会办学机构在学校办班并向学生收取培训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社会培训机构收取费用。

八、学校要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除高三年级可根据需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补课外,其他所有年级一律禁止占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禁止以家长委员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种名义组织的补课及收费,一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

九、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转学费、保留学籍费、复读费;不得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培养费、调节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等费用。

十、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新冠肺炎患者家庭及生活困难家庭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因病而辍学。

附件: 1. 天门市2021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住宿费标准

       2. 天门市2021年春季普通高中教科书收费标准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门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