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安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主任,各位副主任: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市公安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吴卫军、殷遇骞等代表提出的第22号《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管护工作的建议》、第52号《关于加强“老头乐”车辆管理的建议》为重点建议,为切实履行公安交管职责,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建议落地见效,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扣市人大重点建议办理要求,聚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低速电动车乱象整治两大重点,压实责任、细化举措、闭环推进,全面提升农村道路安全保障能力和城乡交通秩序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以高质量办理成效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期盼。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成立市公安局重点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万涛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熊伟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情指中心、交管大队、黄潭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大队,负责统筹协调、任务分解、督办推进、材料汇总、答复反馈等日常工作,确保办理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工作任务
(一)“四好农村路”管护相关建议办理
1.隐患治理。深化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交通、乡镇政府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危桥及受损路段,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2.秩序管控。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优化农村警力部署,联合公路运输部门采取固定治超与流动治超相结合的方式,依托石河、皂市两个治超站点,常态化开展超限超载联合执法。
3.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美丽乡村行”活动,采取农村“大喇叭”、宣传栏、微信群、进村入户等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提升村民安全出行意识。聚焦货车、农用车驾驶人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劝导,筑牢农村交通安全思想防线。
(二)“老头乐”车辆管理相关建议办理
1.推动综合治理。“五小”车辆管理为一项系统工程,需提请市政府从城管、交通、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五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精准制定《天门市深入推进“五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围绕源头管控、牌证注册、路面查处、宣传引导、长效治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2.规范登记注册。严格执行低速电动车登记备案规定,对符合标准的依法登记上牌、购买保险;对非标车辆引导淘汰报废。
3.部门协同治理。联合市场监管、交通、城管等部门,排查整治非法销售、改装低速电动车行为,配合清理违规生产销售网点,严禁非标低速电动车流入市场。
4.严格路面查处。聚焦城乡主次干道、学校周边、商圈、农村集镇等重点区域,严查低速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教育、曝光机制,形成高压震慑。
5.多维宣传教育。坚持用好“报、台、网、端、屏、微”等阵地,广泛宣传非标低速电动车安全隐患、违法后果,普及合法购车、安全通行知识,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乘坐非标车辆,营造全社会共治氛围。
相关重点建议拟于7月底完成。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专班会议,传达市人大重点建议办理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全面启动办理工作。
(二)调研推进阶段。主动对接人大代表,上门听取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摸清问题底数,完善整治措施,同步推进隐患排查、路面整治、宣传引导等工作。
(三)集中攻坚阶段。聚焦重点难点,集中力量推进隐患整改、路面整治、部门协同,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办理工作报告。
(四)答复反馈阶段。按规范要求形成正式办理答复意见,向人大代表汇报办理情况、征求满意度;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及时优化完善,建立长效机制。
(五)长效巩固阶段。持续推进农村道路安全提升和低速电动车治理,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推动治理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履职担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履行参政议政职责,认真接受代表建议意见,重点建议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汇总协调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统筹做好工作落实、意见收集、进展反馈等工作,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沟通,听取意见。要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进公安工作的用力抓手,及时听取代表的初衷本意,并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对凡能落实的建议,一律在规定时限内办好;落实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办理落实,让代表满意,切实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转化为集中智慧、科学决策、争先进位的过程。
(三)协同联动,汇聚合力。主动对接交通、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召开联动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协商解决难点问题,形成办理合力。
(四)高效办理,总结经验。要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在坚持已有的建议办理制度行之有效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探索推进人大建议办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定期向市人大、市政府、人大代表上报建议办理进展,在重点建议办理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提炼特色亮点,强化跟踪落实,确保人大建议高质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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